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1-00003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高政发﹝2021﹞13号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高政发﹝2021﹞13号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我镇石井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石井村村民委员会,王家庄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王家庄子村村民委员会,西良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西良村村民委员会,陈家林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陈家林村村民委员会,杏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杏峪村村民委员会,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高庄村村民委员会,朱位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朱位村村民委员会,下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里村村民委员会,中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中峪村村民委员会,上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上峪村村民委员会,门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门庄村村民委员会,良疃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良疃村村民委员会。其原管辖区域不变。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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