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1-00003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高政发﹝2021﹞1号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改设部分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高政发﹝2021﹞1号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改设部分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村改居”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我镇陈家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陈家林社区村民委员会;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朱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朱位社区村民委员会;门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门庄社区村民委员会。社区原管辖区域不变。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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