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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zz2441108/2021-00003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庄镇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政发﹝2021﹞1号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改设部分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21-12-14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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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村改居”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我镇陈家林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陈家林社区村民委员会;高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朱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朱位社区村民委员会;门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改设为门庄社区村民委员会。社区原管辖区域不变。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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