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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zz2441108/2021-000008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庄镇 成文日期: 2021-11-1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政发〔2021〕20号关于印发《高庄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7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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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发〔202120

 

 

关于印发《高庄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高庄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1525

 

 

 

 

高庄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依规治党,促进依法行政,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方案》(临法办发〔20212号)、《中共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沂法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出台。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合法性审查力量。根据上级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确定镇政府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担任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分管负责人,司法所为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党政办公室做好有序衔接。

(二)确定合法性审查范围。坚持“应审尽审”,把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纳入重点审查范围。加强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基层依法自治提供法治保障。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机构应当根据《高庄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提供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有关材料,做好自审,填具《高庄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联系单》并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收到送审材料后进行初审,查看是否属于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提交资料是否完整;初审时如果是合法性审查的一般事项,初审通过后应于当日移送司法所审查。司法所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当及时组织审查力量围绕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现象。镇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安排司法所负责人或专门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纪要中记录。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党政办在合法性审查中就相关专业性问题召集涉及镇直机关等部门会商会审时,被召集部门应按时到岗、尽力配合,召集人可就会商会审结论制成纪要备查。

(四)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推进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标准化建设,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重大或特别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研究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提高全镇依法治理水平;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分管领导应对自己部门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确保合法性审核的“应审尽审”,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要素供给。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指导配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在司法所设立合法性审查专业审查小组,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财政保障力度。

(三)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申领公职律师证,并为其参加学习培训、开展业务交流、履行工作职责等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四)加强工作纪律。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外泄露工作中接触、知悉的秘密,违反规定失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中共高庄镇党政办公室              2021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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