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索  引  号: 05-24-2018-00001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庄镇 成文日期: 2018-05-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认真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30 号)要求,为做好我县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全县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主体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制定下发的(含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

二、清理范围、步骤和要求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对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30号)要求,对制定出台的文件、规定等现行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

(一)建立工作机制,有序清理存量。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审查程序,落实工

作责任。根据清理的标准和重点,梳理出本单位可能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组织进行审核排查,形成处理结论,并按程序予以废止或者修改调整。书面填写•沂水县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 报送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物价局物价检查所), 没有的实行零报告。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加强日常审查,严格规范增量。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在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时,要对照审查标准,严格按照沂水县物价局等六部门•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沂价字„2018‟9号)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时间安排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须于2018 年5 月18 日前完成清理

整改工作,联系人:于学利,联系电话2253414。省政府将于6 月份对我县清理情况进行督查。

沂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 年4 月19 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