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18-00002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高庄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发布日期: | 2018-12-2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高庄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省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行政处罚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工作,为全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年内确保执法计划完成率100%,计划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隐患整改到期复查率100%,全年执法监察行政复议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
(三)主要任务
2018年监察中队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理念,以深化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主线,狠抓执法保障,着力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及其他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因素,明确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确保执法计划得到落实。
2.科学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1)抓好重点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在非煤矿山、危化品以及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工贸领域,明确重点监管企业范围和频次。对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安全生产风险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单位;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高危粉尘、高毒作业、放射性作业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好专项执法活动。根据上级有关安排,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非煤矿山方面组织开展地下矿山“提升系统”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危化品方面组织开展特殊作业从业人员培训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工商贸方面要以专项检查为抓手,采取“双随机抽查”的办法,推动重点环节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扎实开展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执法检查工作。
(3)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将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严防同类事故发生。加强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继续做好异地执法迎查工作。根据省、市、县局异地执法检查活动安排,扎实做好迎查各项准备工作。
4.积极参加县局开展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评查、执法竞赛、执法培训等活动。积极参加县局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为规范,以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着力提升执法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增强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提高全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效能。
5.继续深化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深化镇执法中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成为县标准化标杆中队。理清执法工作思路、重点,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严格标准、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力争实现“行政复议零撤销原行政行为、行政诉讼零败诉”的双零目标。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执法文书使用手册、文书评分细则、重点领域执法标准等材料,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6.做好举报核查、事故调查工作。一是查处群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群众通过举报热线、12345服务热线等渠道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发现和打击违法行为的效能。二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根据工作职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提高执法监察信息化水平。执法人员要按照要求使用省安监局研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并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安监执法人员系统操作培训,促进系统应用与业务工作的有效对接,逐步发挥系统在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作用,逐步实现全县范围内执法监察信息化,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8.做好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重点做好省、市、县异地执法检查、月份执法检查情况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并为镇领导提供执法工作数据。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执法检查频次
计划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工商贸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监管的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的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重点及内容
2018年执法监察的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以及职业卫生等行业和领域。
执法检查的内容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国发〔2010〕23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情况以及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也可根据每一次检查的具体要求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执法监察。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大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树立按计划执法的理念。镇执法中队要加强组织,明确责任,确定工作顺序和重点,按月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执法进度符合计划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全年执法工作,科学制定月工作计划,每项执法都要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因临时性工作造成本月计划未能按时完成的,将未完计划列入下月计划,确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执法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 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统筹安排,树立务求执法实效的理念。要统筹安排执法计划,做到重点监管执法与异地执法结合、专项执法与对发生事故单位的执法结合。对生产经营单位按确定的频次进行检查,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依法督促整改。
(三)严格执法,树立规范化执法的理念。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严格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及时固定和采集证据,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使用执法检测检验仪器装备,综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强化考核,树立建立执法责任制的理念。镇执法中队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监管范围内企业做到全覆盖、应查尽查。执法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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