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18-00002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8-12-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高庄镇人民政府2018年“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8-12-2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高庄镇人民政府2018年“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市、县林业局和县食安委办有关要求,2018年我镇继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大力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种植全过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检测发现的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对生产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控制,强化依法监管,确保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板栗、核桃、柿子等。
(二)重点整治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集中解决克百威、氧乐果等剧毒、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问题,以及滥用氯氰菊酯为主聚酯类农药和多菌灵等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区域:规模化经济林生产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
(四)重点整治环节:一是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推行林业良好生产规范,深入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生产记录台帐制度。二是在集中用药期,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药行为。三是在产品上市前期,加大监督督抽查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一是在果园集中用药期(5—7月份),组织镇食安办、工商、农技站等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对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滥用和不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行为及时指导纠正,严把生产投入品的使用关。二是在果品上市前期(8—10月份),开展农药安全间隔期安全用药检查。针对我镇果品集中成熟上市前的最后一次用药高峰期,最易发生因用药不当造成产品农残的现象,对重点产区巡回检查指导,规范生产者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安全用药,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加强质量安全检验监测。配合省市县林业主管做好今年的食用林产品例行抽检监测工作,全面、严格地做好抽检地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被抽检时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加大对安全隐患多的重点树种、品种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我镇对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立和实施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五项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指导监督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生产记录档案,规范食用林产品生产全过程,建立完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构建食用林产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推广力度,开展以病虫害防治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绿色无公害技术培训,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严禁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按照用药倍数、用药次数和安全间隔期合理使用农药,不断改进施药技术,强化物理、生物等绿色综合防控,提高防治效果。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园创建活动,加大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等开展食用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注重整治实效。要立足当地实际,层层分解责任,结合近几年的风险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全面分析研究,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着力发现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提高整治得靶向性和有效性,切实抓出成效。实施“食安、农安、公安、网安、民安”五安联动,对食用林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置,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其失信成本。
(二)注重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各级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力度。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监管执法体系、检验检测体系、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提升监管的技术水平。结合专项整治制定有针对性的抽查检测计划,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三)注重宣传培训。注重科普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大力推行有奖举报,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公布典型案件,建立食用林产品生产单位信用档案,实施黑名单制度。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生产管理水平。积极构建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注重督导检查。围绕整治行动确定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谋划部署,持续深入推动整治工作。要切实深入基层一线,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增加频次,提高力度,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认真做好进展情况统计上报,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具体实施方案、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整治工作情况书面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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