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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gzz2441108/2020-000012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高庄镇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指示精神的汇报
发布日期: 2020-12-14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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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高庄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在全镇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下设了专门办公室,配备了3名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

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创新监督机制,打造了一批示范“放心店”,实现了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等全方位规范提升;组织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联手在超市、集贸市场开展蔬菜农残检测,打造“放心菜”、“放心水果”;组织镇人大、政协多次视查学校食堂、大中型超市,有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二、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1.帮助疫情防控食品业户规范复工复产。2.对食品违法案件立案10起。3.市县抽查300批次合格率100%。4.“125”规范提升216家,完成率100%。5.智慧监管安装监控216家(生产流通、餐饮、药店、学校食堂、卫生室),完成率100%。6.蔬菜快检20000批次,合格率99.5%,不合格全部销毁备案。7.对高庄一中、高庄二中、高庄中小三家学校食堂及家多福、东方超市、宜万家等设立了7个蔬菜快检室,大中型超市设置率100%。8.组织卫生院、中心校、市场监控所进行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9.全镇40个村设立了食品药品宣传栏,设立了食品网格员。10.加强监督管理,严厉制止学校周边经营三高一多、五毛食品。

(二)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对九所学校食堂严格落实4D管理,做到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培训到位;2.实施了明厨亮灶和智慧监管全覆盖,覆盖率100%。3.对周边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讲课,提高了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坚决杜绝学生购买五毛食品。4.镇中小、镇一中、镇二中食堂设立蔬菜快检室,对每天的食材进行检测,做到防患于未然。5.严格落实校长陪餐制。

(三)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对全镇25处农药经营点全部规范提升,全部配备了电子台账机。2.对同兴果蔬基地实行合格证制度;加大监督力度,严禁出现禁现农药及无证经营者。3.实现蔬菜检测2000批次。

(四)林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迎接了国家林业局对花椒的农残检测。2.完成2020年“守护舌尖安全”种植业态示范点基地建设。3.对板栗、核桃、花椒等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五)畜牧养殖及屠宰监督管理工作。1.规模养殖场由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每月监管一次,重点对生产记录、原料、兽药饲料采购记录、使用记录、诊疗记录、病死(淘汰)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进行监管。2.散养户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其负责区域内散养户监管,每月两次,监管重点项目是免疫、消毒、诊疗、死掏、无害化处理、进出栏情况。3.动物出栏前提前三天向兽医站报检,检疫工作人员按检疫程序对出栏动物进行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证明。4.蛋鸡养殖户出售鸡蛋采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养殖户采取承诺制,对其出售的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5.对屠宰场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采取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对其生猪入场、准宰、停食静养、宰前检疫、屠宰检疫、宰后同步检疫进行全方位监管。

(六)渔业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对2处水库签订了责任书。2.定期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

(七)卫生监管。1.对沂水县高庄镇水厂安装明显标志。2.每个季度检查水厂、学校、食堂、餐饮单位水质情况。3.对集中供水点、学校、食堂等全部发放卫生许可证。4.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坚决履行党政同责,创新监管机制,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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