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gzz2441108/2020-000012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高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1-01-28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围
全镇各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指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21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20年12月31日)。各村要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21年6月30日)。各村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台账建立。镇、村两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各村要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进一步健全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充分发挥其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作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作为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村庄包村干部和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导调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庄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1.高庄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3.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附件1
高庄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戚树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俭 副镇长
成 员:马圣启 王家庄子管理区书记
张传余 良疃管理区书记
袁 波 陈家林管理区书记
李明军 高庄管理区书记
崔怀强 下里管理区书记
任 强 中峪管理区书记
王列波乡建办负责人
李玉金 财政所负责人
耿生德国土所所长
郑录成 民政所负责人
林付军中心校校长
孔祥池 市场监管所所长
陈田武 司法所所长
张 涛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办,王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技术指导和协调、调度,督促各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附件2
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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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市县乡(镇、街道) 村(社区)组路(街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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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使用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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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
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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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年代 |
□1980年及以前□1981-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0年□2011年及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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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 □土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窑洞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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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方式 |
□自行建造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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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宅基地 □非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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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手续 |
□有 □无 |
规划建设手续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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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手续 |
□有 □无 |
房屋登记手续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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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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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造 |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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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内容 |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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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用途改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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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用作经营 |
□是 □否 |
主要用途: □餐饮服务 □民宿宾馆 □批发零售 □医疗卫生 □休闲娱乐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养老服务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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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审批手续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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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用能 |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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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用能 (含生活热水) |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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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安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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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隐患判断 |
□存在 □不存在 |
隐患类型: □人工斜坡 □自然斜坡 □危岩 □泥石流沟□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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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初判 |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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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鉴定 或评定 |
□A级 □B级 □C级 □D级 |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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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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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治 □计划半年内整治 □计划1年内整治 □无整治计划 □其他 |
填报人(签名):
附件3
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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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省市县乡(镇、街道) 村(社区)组路(街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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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或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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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 □使用人 |
姓名或 机构名称 |
身份证号 或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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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
建筑面积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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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年代 |
□1980年及以前 □1981-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0年□2011年及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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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 □土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窑洞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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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方式 |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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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 |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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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行政办公 □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 □文化设施 □养老服务 □批发零售 □餐饮服务 □住宿宾馆 □休闲娱乐 □宗教场所 □农贸市场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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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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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手续 |
□有 □无 |
规划建设手续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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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手续 |
□有 □无 |
房屋登记手续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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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审批手续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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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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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造 |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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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内容 |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 □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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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用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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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用能 |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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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用能 (含生活热水) |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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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安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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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 隐患判断 |
□存在 □不存在 |
隐患类型: □人工斜坡 □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沟□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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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初判 |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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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鉴定 或评定 |
□A级 □B级 □C级 □D级 |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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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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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治 □计划半年内整治 □计划1年内整治 □无整治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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