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1-2017-00008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马站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马站镇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 ||
发布日期: | 2017-11-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马站镇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马站镇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镇建筑市场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沂水县马站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等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镇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
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坚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遵循有序竞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实施建筑市场活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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