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1-2017-00008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马站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马站镇建筑工匠管理情况 | ||
发布日期: | 2017-11-1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马站镇建筑工匠管理情况
马站镇建筑工匠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镇建筑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马站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各村建筑施工队伍进行了详细的摸底排查,按照各施工队的规模、技术水平等进行最优搭配,于2017年3月,组建成立了两个建筑公司,分别是沂水县永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沂水县鼎正建筑有限公司,各公司下辖14-12个建筑施工队,各建筑施工队由20-30名建筑工匠组成。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公司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公司负责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地安全管理及建筑工匠管理,实行层层分管、层层督导管理模式。
建筑公司承接业务后,须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安全责任书》、《建房施工承包合同》,并到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同一施工期内,村镇建筑工匠只能承接两处以下(含两处)农村住房建设工程,一年内不得超出五处。
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实行年检年审制度,每年须参加县村镇建设管理处组织的建筑工匠继续教育与技能考核考试。对未参加年检年审、有严重错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由县村镇建设管理处注销其《培训合格证书》。
农村住房建设竣工后,建筑公司应积极配合由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建房户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到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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