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11-11-2017-00009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马站镇 成文日期: 2017-11-11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马站镇建筑公司相关禁令
发布日期: 2017-11-11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建筑施工安全十大禁令

一、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及提升架井口易落物下方操作、停留、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杂物。

五、严禁在土方工程取石(土)及不按规定放坡及不加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及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不穿绝缘鞋进行机械操作,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现场、仓库吸烟,动用明火。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器设备全部接地接零。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九、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场地,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或带钉宜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堆乱放,应标明品牌分类堆放。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