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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mzz2661108/2021-00003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马站镇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马站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0-12-10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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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发〔202038号



马站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排查范围

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一)农村自建房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出租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以及自建的非住宅类建筑物。

(二)非自建房。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部门、有关机构、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三、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场排查时要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分为自建房、非自建房,具体见附件2、附件3),并将有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手机APP系统。排查建档要同时进行,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2021年6月30日)。区分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其他农村房屋两类,交叉推进,全面覆盖摸底排查

1.重点排查(即日起—2020年12月20)。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重点排查方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为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

2.全面排查(即日起—2021年6月30日)。各管理区、村要制定全面排查方案,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对其他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各村要成立专门的初判工作小组,聘请有资质的建筑工匠等专业人员加入工作小组,初判人员要提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确保初判情况符合实际。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1.方案制定。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责任分工。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4、及时上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当日排查、当日上报镇乡建办,上报内容包括:村名、房屋位置、使用人和产权人姓名、联系方式、房屋基本状况,隐患情况,村级责任人,管理区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内容。

5台账建立。管理区、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和措施,督促产权人、使用者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1.制定整治计划。结合实际,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

2.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

3.完善工作机制。村要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管理制度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各村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科学安排、落实经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员。要充分发挥村干部、村支书作用,组织各村居做好入户信息采集人员培训等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细致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乡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乡建办、执法办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管所和食安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复查工作。教委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负责指导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三)加强综合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管理区人员、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对辖区内村庄信息采集人员进行培训。镇司法所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每个管理区选择1个条件较好的村庄进行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面排查工作奠定基础。

(四)强化督导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村居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附件:1马站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3.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马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马站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徐学武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冯登科 人大主席

       张晓强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员:林贵重  宣传委员

王建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副主任(副科级)

韩祥军 财经中心主任、财政所所(副科级)

刘光兴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珠江管理区书记(副科级)

金龙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马振荣 穆岭管理区书记

孙志刚 马站管理区书记

   书堂管理区书记

魏久春 长虹管理区书记

鞠增仁 古峰管理区书记

于世伟 王井管理区书记

刘夫坤 派出所所长

鞠培庆 司法所所长

代永红 国土所所

姚金宝  市场监管所所

王继伟 教委主任

田相平 马站医院院长

  乡建办主任

   政所所

张玉磊  旅游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建办,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技术指导和协调、调度,督促各管理区、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地  址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路(街巷)

□产权人

□使用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筑层数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建筑面积

m2

建造年代

□1980年及以前□1981-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0年□2011年及以后

结构类型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  □土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窑洞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建造方式

□自行建造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土地性质

□宅基地   □非宅基地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宅基地手续

□有            □无

规划建设手续

□有            □无

竣工验收手续

□有            □无

房屋登记手续

□有            □无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是否改造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改造内容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 □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 (多选)

第四部分:用途改变情况

是否用作经营

□是       □否

主要用途: □餐饮服务  □民宿宾馆   □批发零售  □医疗卫生 □休闲娱乐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养老服务 □其他 (多选)

经营审批手续

□有       □无

第五部分:用能情况

采暖用能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炊事用能

(含生活热水)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第六部分:安全情况

地质灾害

隐患判断

□存在

□不存在

隐患类型:

□人工斜坡 □自然斜坡 □危岩 □泥石流沟□其他

安全隐患初判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安全鉴定

或评定

□A级     □B级

□C级     □D级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第七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已整治   □计划半年内整治   □计划1年内整治    □无整治计划     □其他

                 填报人(签名):


附件3  

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地  址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路(街巷)

房屋或单位名称


□产权人

□使用人

姓名或

机构名称


身份证号

或机构代码


建筑层数

□1层 □2层 □3层及以上

建筑面积

m2

建造年代

□1980年及以前 □1981-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0年□2011年及以后

结构类型

□砖石结构(预制板)  □砖石结构(非预制板)  □土木结构   □混凝土结构

□窑洞               □钢结构                □混杂结构   □其他

建造方式

□建筑工匠建造   □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   □其他

土地性质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主要用途

□行政办公     □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    □文化设施     □养老服务

□批发零售     □餐饮服务    □住宿宾馆    □休闲娱乐     □宗教场所  

□农贸市场     □生产加工    □仓储物流    □其他 (多选)

第二部分:审批手续情况

用地手续

□有            □无

规划建设手续

□有            □无

竣工验收手续

□有            □无

房屋登记手续

□有            □无

经营审批手续

□有            □无

第三部分:改造情况

是否改造

□否       □是       □改造1次       □改造2次及以上

改造内容

□楼顶加层  □周边扩建  □楼内夹层  □改变承重结构  □其他 (多选)

第四部分:用能情况

采暖用能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炊事用能

(含生活热水)

□煤炭     □电      □液化气     □天然气     □其他 (多选)

第五部分:安全情况

地质灾害

隐患判断

□存在

□不存在

隐患类型:

□人工斜坡 □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沟□其他

安全隐患初判

□基本安全

□存在风险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安全鉴定

或评定

□A级     □B级

□C级     □D级

风险部位:

□墙体 □梁柱 □地基 □屋面 □楼板 □其他

第六部分:整治计划情况

□已整治   □计划半年内整治   □计划1年内整治    □无整治计划     □其他

填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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