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3-00001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泉政发〔2023〕11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泉庄镇关于调整刘业菊等6名同志编制执行落实情况的报告 |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泉庄镇关于调整刘业菊等6名同志编制执行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委编办:
收到《中共沂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刘业菊等6名同志编制的批复》沂编办〔2023〕10号后,我们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调整刘业菊等6名同志编制批复事项的贯彻落实意见,并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泉庄镇委、镇政府收到批复文件后,及时调整了6人的机构编制系统工作单位,刘业菊、赵倩、牛纪芹继续从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贾立国、刘洪成、张志菊继续从事财经服务中心工作,确保编制单位与实际工作岗位相符。
二、具体落实情况
人员配备情况: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0名,调整后实际配备10名,财经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1名,调整后实际配备11名,实名制数据库已维护、机构编制监管平台信息已更新。
三、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泉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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