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27-2017-000097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公布泉庄镇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7-07-27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公布泉庄镇河长组织体系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河长制的要求,切实加强我镇河库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镇河长组织体系予以公布:
一、镇级总河长、河长
总 河 长:刘书峰 党委书记
河 长:徐 鹏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张在志 人大主席
刘志云 党委副书记
王仍兵 主任科员
刘海涛 党委组织委员
宋庆好 政府副镇长
张 波 人大副主席
刘大磊 党委统战委员
杨红玉 党委宣传委员
卢立国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江润鹏 政府副镇长
张怀胜 人大副主席
张瑞宝 政府副镇长
二、镇级总河长、河长职责
镇级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镇级河长负责协助总河长组织领导全镇河库管理保护和全镇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行河库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镇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库执法监管等;牵头制定相应河库“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并报同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查批复,并明确年度具体目标、任务和责任;牵头组织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管理区要落实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分段设立村级河长,村级河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并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
三、河长制办公室
设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服务中心。镇分管负责人江润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河长制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总河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制定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组织审查重要河库专项方案,负责全镇河长制验收和工作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下级河长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并明确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的机构,设立河库监管站,落实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确保河长制落实到位。
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尹家峪管理区、张庄管理区、王城管理区、里庄管理区、石汪峪管理区、梅家坡管理区、水利服务中心、乡建办、党建办、考核办、财政所、经管站、林果站、农技站、旅游办、安监办、环卫所、环保所、扶贫办、卫计办、信访办、综治办、中心校、交管所、卫生院、民政所所、广播站、市场管理所、兽医站、派出所、供电所、供销社、邮政支局、食药所、联通分公司、移动分公司。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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