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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8-24-2017-000036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泉庄镇 成文日期: 2017-08-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泉庄镇关于制定下发《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24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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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下发《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改善全镇环境质量、城乡生态、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2017年在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办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泉庄镇《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泉庄镇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各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泉庄镇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工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为镇域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管理区、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17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管理区、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3、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主任,由村组织书记兼任,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4、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配合上级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台账编制工作。

2、全面开展燃煤小锅炉、餐饮业油烟、秸秆垃圾焚烧、水泥制品等烟粉尘整治工作。

四、加强环境保护安全检查工作

1、加大在建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对在建项目必须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符合“三同时”要求。

2、强化重点企业和减排项目环境监管。对上级重点监控的企业和减排项目的安全检查做到经常化,并积极配合上级环境监管工作。

3、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化工、新型建材等环境风险突出的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减排企业、化工等行业现场检查,定期与不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畜禽养殖、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

5、加大信访案件的跟踪查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措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6、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五、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1、积极配合上级做好马莲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沿河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马莲河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2、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美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的创建工作。

六、强化环保宣传

1、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镇政府网站和“6.5”世界环境宣传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环保宣传周活动,生态建设宣传,扩大环保工作社会影响,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2、维护公众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及监督作用,曝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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