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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3-20-2018-00004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泉庄镇 成文日期: 2018-03-2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2018年沂水“十品”评选暨旅游商品展销会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3-20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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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名称

沂水“十品”评选暨旅游商品展销会

二、活动主题

畅游天下泉庄 乐购沂水“十品”

三、活动概要

活动时间:2018年4月1日--7日

活动地点:泉庄镇佃坪桃花山

泉庄镇天地合生态休闲庄园

指导单位:临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沂水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沂水县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沂水县泉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

沂水十品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冠名单位)

四、活动目的

围绕沂水“十品”评选活动,宣传推介具有沂水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展现品牌沂水形象。进一步挖掘沂水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推动旅游商品的研发与销售,打造一批独具特色和品位且便于携带的旅游商品,延伸全县旅游产业链,把旅游、休闲、购物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以“后备箱经济”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

五、活动内容

1、沂水“十品”评选暨旅游商品展销会启动仪式(4月1日)

第七届桃花艺术节开幕式上举行沂水“十品”投票评选暨旅游商品展销会启动仪式,设立商品集中展示区,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渠道,全方位对全县旅游商品进行宣传推介,着力提升品牌沂水形象和影响力。

2、旅游商品展销会(4月1日-7日)

在天地合生态休闲庄园对旅游商品进行展销,参展企业以桃花艺术节为平台,期间诚邀国内外经销商、电商营销等各界人士开展洽谈会。让更多的客商了解沂水、了解泉庄,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社会、人文效益,真正做到“文旅搭台、经济唱戏”。

3沂水创意旅游商品评选(4月1日-30日

结合沂水“十品”投票评选(具体事宜以县沂水“十品”评选方案为准),对参展商品利用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出20个有沂水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对获选的创意旅游商品,将在第七届山东·沂水(泉庄)采摘艺术节上进行颁奖;具体评选事宜详见附件。

4、泉庄·崮乡传奇小镇恳谈会(4月7日

组织参展企业代表参观泉庄江北根雕奇石市场、东汉ZOE公社、天地合生态休闲庄园、金龙山农业合作社等现场,切身感受“泉庄·崮乡传奇小镇”整建制AAA级景区的发展,听取他们对泉庄乡村旅游、有机农业、旅游商品等品牌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活动策划

1、县内具有沂水地方特色,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食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生产、经销企业(个人)均可报名参展。

2、凡参展企业,须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

3、拟设展位50个,每个展位费用3000元(沂水“十品”初评入围及桃花节招商企业免费参展),时间4月1日-7日。

4、每个展位(不含免费参展企业)赠30张天上王城景区门票(1年有效期)和30张桃花节门票。

5、参展企业须在3月25前订购(报名),承办单位为参展企业提供3*3标准展位1个、桌椅1套及安全卫生等服务(企业需自行布展)。

6、活动冠名单位限1家,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桃花艺术节组委会。

七、活动宣传

活动对外宣传采取整体包装、整体宣传方式,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宣传口号和统一宣传促销。桃花艺术节期间,有意合作、展销的企业请积极咨询,我们将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附件:沂水创意旅游商品评选方案

联系人: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县委楼四楼)张玉东 电话:2251343

联系邮箱:yishuishipin2018@163.com

第七届山东·沂水(泉庄)桃花艺术节组委会

2018年3月1日

附件:

沂水创意旅游商品评选方案

一、评选时间

2018年4月1日—30日

二、评选范围

参展企业(个人)自主研发、制作的具有浓郁沂水特色、体现沂水文化风情的旅游商品。

1、旅游纪念品类:针对沂水地方特色或旅游景点开发具有纪念意义的商品。

2、旅游工艺品类:反映全县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工艺品、民间艺术品、旅游收藏品及装饰工艺品等。

3、旅游食品类:具有沂水地方风味特色食品、农产品等土特产品及农业、工业产品等,包括地方名酒、名产、茶饮制品、时令水果(干果)以及中医药保健产品等。

4、旅游用品类:沂水本土品牌、本土生产制造的家用纺织品、生活日用品、旅游休闲用品和用具等。

三、评选标准

1、创新性:设计新颖、创意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科技含量较高。

2、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沂水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或有特定的纪念意义,易收藏,保存价值高。

3、工艺性:制作工艺精良,用材合理,绿色环保。

4、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5、推广性:具有良好的市场经济效益,潜力巨大;价格合理,游客喜爱,有一定知名度。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现金3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二等奖3名,各奖现金2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三等奖6名,各奖现金10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优秀奖10名,各奖现金500元或同等价值物品。同时对获奖的旅游商品授予“沂水创意旅游商品”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五、参评方式

参展企业可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须提交沂水创意旅游商品报名表、300字以内商品简介、产品电子版彩色宣传照片2张、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报名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沂水“十品”初评入围企业需报商品宣传照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5日,邮箱:yishuishipin2018@163.com。

六、评选办法

1、初评由组委会进行初评,确定符合参评标准商品。

2、公众投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络投票(占总分的50%)。

3、专家评审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占总分的50%)。

4、评选结果将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主要媒体公开发布,在第七届山东·沂水(泉庄)采摘艺术节上举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奖商品将纳入全县旅游商品宣传展示。

七、参评要求

1、参赛商品须具有沂水旅游商品的特色和品质,产品手续合法,不得是仿冒产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

2参评企业(个人)须保证在各方面均没有违法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获奖商品侵犯其他商品的知识产权,组委会有权收回创意旅游商品称号:

3组委会有权使用商品的信息进行与评比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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