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8-23-2017-00007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7-08-23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泉庄镇人大对餐饮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 ||
发布日期: | 2017-08-2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泉庄镇人大对餐饮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为了确保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泉庄镇组织食安办、食药所等职能部门对餐饮单位进行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全镇食品安全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
本次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食堂,商业超市,便利店以及位于人员集中的部分小型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重视食品安全。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申领、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情况。第二、餐饮具消毒,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第三、索票索证、台帐建立以及食品卫生管理情况等。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40台次,执法人员150人次,下达监督整改意见书80份。
通过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提高了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知识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镇上下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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