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3-13-2018-00007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成文日期: | 2018-03-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泉庄镇关于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管理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泉庄镇关于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临沂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发挥村纪检委员作用的通知》(临纪办〔2015〕16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纪检工作网格化,强化对村“两委”工作及党员的监督,有效保证村干部尽职履责和村级工作的规范运行,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抓好管理,健全队伍
一是明确产生办法。村纪检委员通过选举或任命两种方式产生。一是通过村党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报镇纪委审核,由镇党委批复备案;二是非换届期间村纪检委员调整,由村党支部提出申请,批复后,从现有支部成员中推荐人选,经镇纪委审查合格后,由镇党委任命并备案。二是明确管理部门。村纪检委员在村党组织和镇纪委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由镇纪委进行指导。
二、履职尽责,夯实基础
一是自觉维护党内法规,认真开展廉政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镇党委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基层延伸。二是加强监督,抓早抓小。按照纪检监督网格化管理要求,及时搞好有关信息的搜集和报送工作;协助镇纪委调查涉及所在村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督促做好村党务、村务、财务三项公开;对违反议事程序的行为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逐步实现对村内各项事务全方位监督。三是积极履职,推进工作。协助镇纪委处理所在村涉及党员干部的群众举报,及时反映党员的控告、申诉和检举。定期向镇纪委报告履职尽责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
三、抓制度建设,层层压实责任
不断完善村纪检委员工作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纪检委员“监督前哨”作用。一是积极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村级纪检委员直接参与本村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并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尤其紧盯专项资金补助、惠农补贴、村级财务、精准扶贫、重点工程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村纪检委员在每月召开的“支部主题党日”、“廉政自省日”进行集中监管问询,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接受质询,并逐一答复,确保村级各项工作落实不走样。二是严格落实量化考核制度。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对村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量化细化,实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由镇纪委根据阶段性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考核打分,落实奖惩措施。考核结果作为村纪检委员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双重领导管理制度。村纪检委员要在村党支部和镇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对履行职责差的村纪检委员,镇纪委可以直接予以免职。四是创新多方监督机制。镇纪委设立纪律作风监督台,通过微信让群众参与村纪检委员履责情况的监督,凡村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不到位或者以权谋私,压案不报的,一经查实,镇纪委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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