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0-0000320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0-12-15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泉庄镇乡镇(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泉庄镇乡镇(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乡镇(社区)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1、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审核;
2、负责将参保人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录入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3、应在规定时限将参保人相关资料报县农保处;
4、负责按月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查询生成下月应缴费人员和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人员名单,交村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和领取手续;
5、按规定定期整理、汇总业务台帐信息,建立统计台帐、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信息;
6、负责受理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7、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8、负责在行政村、社区、城镇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等情况进行公示;
9、负责本辖区内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配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室,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确保档案完整、齐全、清晰。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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