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1-0000111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泉庄镇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发文字号: | 泉政发〔2021〕15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泉庄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泉庄镇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人为本。要按照“消除隐患保安全、完善制度建机制、落实责任强监管”的要求,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确保本辖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
(二)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分级管理。根据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的应急工作机制。
(四)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泉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体工作人员、各村村主任、镇属各单位负责人、派出所等组成。
主要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稳控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及时向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理中心交办的日常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及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切实做好田间巡查、市场巡查和速测工作;从源头抓起,掌握动态,建好台帐,及时、准确报告。
(三)工作小组
1、事故调查处理组
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镇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副镇长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见;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地实施稳控及处置工作。
2、专家咨询组
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牵头,邀请相关单位技术专家组成咨询组,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造成的危害及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后勤保障组
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牵头,镇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人积极筹措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设施、设备和物资的组织协调。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村、社区负责人要结合本村实际,经常开展日常监测和现场督查工作,从源头上严加控管,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并妥善果断处置,防止问题农产品流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各种会议等形式对广大清费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村民生产与消费合格农产品。
五、责任追究
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泉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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