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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托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dtz2331108/2023-000008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道托镇 发布日期: 2023-04-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道托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县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下达的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的要求,经反复考察论证,在广泛征求脱贫享受政策户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联席会研究,决定实施道托镇2023年度路灯安装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道托镇位于沂水县城北,镇政府驻地距城区8公里,总面积86.4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万亩,辖43个行政村,3.7万人。截至目前,全镇现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动态检测户1204户1818口人。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南部为丘陵山区,东部多为平原。境内交通便利,东红公路纵贯南北,道莒公路横穿东西,长深高速公路距镇政府仅1公里,村村通硬化路四通八达;境内水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齐全。现代农业已形成优质黄烟、畜牧养殖、杨树丰产林、食用菌栽培、瓜菜、林果六大基地。以铁精粉加工、水暖建材、液压机械、畜禽养殖和加工为代表的一批企业,规模不断集聚膨胀,成为带动全镇发展的支柱产业。项目区年平均气温13度,年平均降水量790毫米。主要产业以农业为主,主产玉米、地瓜、花生等。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所在地塔坡村,随着当地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及发展,政府对于脱贫享受政策户、及时帮扶户的脱贫标准不断

提高,原有的产业扶贫项目收益不足以支撑脱贫享受政策户、及时帮扶户脱贫增收,所以,非常必要增加产业项目,提升收益,稳固提升脱贫增收。

国家对生猪养殖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扶持补贴的范围进一步放宽。国家为了鼓励积极补栏养猪,在去年出台的各种补助措施上,进一步加大的扶持补助的力度。

市场行情稳定,虽有起伏,但是前景看好,生猪存栏量的不足,短期内会继续存在。生猪养殖,前景不错,收益良好。

项目村群众基础较好,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强,干群团结。。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道托镇塔坡村,新建长100米宽15米高4米养殖大棚3栋。

(二)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预算为390万元。

全部资金用于生猪养殖大棚建设,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项目预算如下:

以上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390万元,实际建成投资以决算报告为准。资金来源全部为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建设期限及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2023年3月8日-2023年12月31日。

规划设计:2023年3月8日-2023年4月10日

项目招标: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20日

项目建设:2023年5月21日-2023年11月30日

检查验收: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绩效目标

1、一年内项目完工率100%;2、项目验收合格率100%;3、群众满意度≥95%;4、年可实现收益19.5万元。

(五)覆盖村及人口范围

项目覆盖塔坡等6个村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户115户175口人。其中塔坡村26户34人,麦坡村22户34人,双河村23户44人,天台村11户17人,中道托村15户22人,西道托村18户24人。

(六)资产权属

项目预算资金投入39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权属归属塔坡村,按照实际决算价值确权到村。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镇里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的监督领导小组,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监督等,项目在实施前进行公告、公示,把工程进度、质量等指标分解量化到各个成员身上,使人人身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指标;同时制订严格的考核意见,把本年度的完成情况纳入考核,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技术保障

开工前充分做好施工队伍的布置、建点和安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调查;积极与施工单位联系,了解其工程进度情况。加强施工调度指挥,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平衡和不协调及时进行调整,并定期组织调度会,协调各方协作配合关系,加强薄弱环节,实现动态平衡。

(三)项目管理

全面推行项目工程建设公示和招投标制。由镇扶贫办、财政所、经管站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选择技术力量强、设备精良、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坚持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严格支出管理,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成移交后,资产纳入农村三资管理平台,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督管护机制。

(四)推进机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21〕51 号)、《山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产业项目推进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五)群众参与

项目方案形成之后,在镇村两级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参与到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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