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hspz2611108/2022-000018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黄山铺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调整充实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调整充实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调整充实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直部门、各单位、各管理区、村: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名单
主 任:王 伟党委书记
夏旭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主任:刘英杰 人大主席
杜以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培超 党委副书记
解晓通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王加刚党委委员、副镇长
于 明 党委组织委员
王志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卢立国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 云 人大副主席
马先文 人大副主席兼土沟管理区总支书记
张 云 政府副镇长
王泓鉴 政府副镇长、龙山管理区总支书记兼团委书记
赵伟如 政府副镇长
朱精成二级主任科员
吴乃秀三级主任科员
徐世亮三级主任科员
夏同序 三级主任科员
李厚国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李明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陈晓霞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赵亮华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党建办主任
许杰副科级干部
纪文政 黄山管理区总支书记、农机站站长
赵玉华 小河管理区总支书记、扶贫办主任
马祥娥 匡庄管理区总支书记、水产站站长
刘胜民 岳庄管理区总支书记、电子商务办主任
李政余 泉庄管理区总支书记、果茶站站长
李尚友 埠西管理区总支书记
白清华 党政办主任
许相华 人社所所长
周 海 财政所所长
王新美 纪委副书记
吴冠美 考核办主任
朱发禄经贸办主任
赵 辉环保办主任
马 刚执法中队队长
齐共伟 环卫所所长、人武部副部长
武玉刚乡建办主任
闫培田综治办主任
张成功 食安办主任
李永霞 计生办主任
付在周 道管站站长
陈洪军 农技站站长
王丽艳 工会主席
陈培绍 民政所所长
杨宝鹏 林业站站长
李兰臻 文化站站长
王金涛 旅游办主任
于 涛物流办主任
孙学川 招商办主任
李 进 公墓办主任
秦文京 自来水管理办主任
王富清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高文礼 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京义 中心校校长
韩 飞 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武海英 派出所所长
陈淑峰 法庭庭长
武善军司法所所长
张学利卫生院院长
杨树国兽医站站长
黄传俊供销社主任
李首升 供电所所长
刘秀丽 邮政支局局长
镇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夏旭东同志负责。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夏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英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监管以外的行业领域,按部门职责进行监管。
二、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单
(一)危化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加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陈晓霞 应急办主任
成员:闫鸿奎 应急办副主任
赵 辉 环保办主任
王成涛 科协主任、应急办科员
王有红 应急办科员
李文波 应急办科员
联络员:王有红 应急办科员
办公室设在应急办,陈晓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自然资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杜以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李 明 副科级干部、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成员:王富清 国土所所长
赵洪梅 国土所副所长
马 刚 执法中队队长
段会亮 应急办灾害信息员
联络员:周生东 国土所灾害信息员
办公室设在国土所,王富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加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陈晓霞 应急办主任
成员:闫鸿奎 应急办副主任
朱发禄 经贸办主任
段会亮 应急办科员
李文波 应急办科员
王成涛科协主任、应急办科员
联络员:王有红 应急办科员
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公室,陈晓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培超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闫培田 综治办主任
成员:武海英 派出所所长
高文礼市场监管所所长
黄伟玲 综治办科员
许丽萍 综治办科员
联络员:闫培田 综治办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闫培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王培超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闫培田 综治办主任
成 员:丰 勇 县交警大队西城中队队长
闫培田 综治办主任
于 涛 物流办主任
纪文政 黄山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兼农机站负责人马 刚 执法中队队长
武海英 派出所所长
联络员:闫培田 综治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综治办,闫培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杜以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李 明 副科级干部、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成员:付在周 道管站站长
武海英 派出所所长
马刚执法中队队长
联络员:付在周 道管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道管站,付在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解晓通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副主任:李厚国 三级主任科员
成员:纪文政黄山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农机站站长
马祥娥匡庄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水产站站长
李政余泉庄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果茶站站长
陈洪军 农技站站长
李 阳 信息站站长
联络员:葛秀文 农技站科员
办公室设在农技站,陈洪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杜以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李 明副科级干部、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成 员:武玉刚 乡建办主任
马 刚 执法中队队长
王富清 国土所所长
王 磊 宅基地办公室主任兼乡建办副主任
联络员:王 磊宅基地办公室主任兼乡建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乡建办,武玉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夏同序 三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李首升 供电所所长
成 员:牛纪武 供电所员工
武瑞华 供电所员工
杨明顺 供电所员工
徐春雨 供电所员工
马连来 供电所员工
纪文峰 供电所员工
李 增 供电所员工
井玉成 供电所员工
办公室设在供电所,李首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 云 人大副主席
副主任:高文礼 市场监管所所长
成员:张成功 食安办主任
朱发禄 经贸办主任
秦朝光 市场监管所科员
徐兴香 食安办科员
联络员:秦朝光 市场监管所科员
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所 高文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朱精成二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王京义中心校校长
成员:赵兴亮 中心初中校长
罗奎兴 中心小学校长
类维华 第一幼儿园园长
申丽华 第二幼儿园园长
联络员:朱心强中心校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中心校,王京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燃气及公共事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杜以伟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主任:李 明三级主任科员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马 刚 执法中队队长
成 员:高文礼市场监督所所长
武玉刚乡建办主任
程 龙执法中队副队长
扈建华 执法中队科员
联络员:于海伟 执法中队副队长
办公室设在执法中队队长,马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赵伟如 政府副镇长
副主任:李兰臻 镇文化站站长
王金涛 镇旅游办主任
成 员:刘瑞娟 镇文化站副站长、旅游办科员,
刘振良 镇文化站科员
联络员:刘瑞娟 镇文化站科员
办公室设在文化站,李兰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四)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赵伟如 政府副镇长
副主任:李永霞 计生办主任
张学利卫生院院长
成 员:刘 磊 计生办工作人员
李 静 计生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李 静 计生办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计生办,李永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五)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加刚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杨宝鹏 林业站站长
成员:吴海英 派出所所长
刘立勇 林业站科员
办公室设在林业站办公室,杨宝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六)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徐世亮 三级主任科员
副主任:韩飞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秦文京 供水办主任
成 员:吴培杰 供水办副主任
宋 强 水利服务中心科员
荣钦英 水利服务中心科员
联络员:肖海霞 水利服务中心科员
办公室设在水利服务中心,韩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七)商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刘英杰 人大主席
副主任:朱发禄 经贸办主任
成 员:闫芳爱 经贸办副主任
于桂平电子商务办副主任
联络员:闫芳爱经贸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经贸办,朱发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十八)爆破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培超 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武海英 派出所所长
成员:付在周 道管站站长
李鹏飞 派出所副所长
联络员:李鹏飞 派出所副所长
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武海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九)能源与粮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刘英杰 人大主席
副主任:李厚国 三级主任科员
成员:朱发禄 经贸办主任
闫芳爱 经贸办副主任
陈洪军 农技站站长
李 阳 信息站负责人兼扶贫办副职负责人
联络员:闫芳爱 经贸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农技站,朱发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民政救助、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张 云 副镇长
副主任:吴乃秀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培绍 民政所所长
武玉梅 民政副所长
李 进 公墓办主任
联络员:何 杰 公墓办科员
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陈培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单位确定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镇安委会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3.黄山铺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
4.黄山铺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中共黄山铺镇委
2022年4月17日
附件1
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一、沂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是主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县安委会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管理、协调全局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安委会主任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县安委会副主任是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第一责任人,对分工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未列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部门职责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经县委、县政府授权,负责指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四、协调驻沂水部队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对排查的重大隐患,以县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六、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三、拟定全镇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文件。研究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措施和建议。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协调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和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各专业委员会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各行业安委会工作开展。
五、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六、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监控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和“一镇一册”管理制度;督促监管部门落实“一行业一台帐”制度。指导建立完善全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七、监管部门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八、负责安全生产大数据信息协调获取;组织并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九、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演练工作;按镇政府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承办党委、政府及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办上级安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附件3
黄山铺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责
一、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镇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黄山铺镇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黄发〔2022〕1号)及监管职责,认真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必须与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接受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
二、专委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认真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专委会要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制定和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五、专委会要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3)各级领导同志定期下沉一线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4)机构建设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演练情况;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
(8)其他有关情况。
六、专委会应当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七、专委会成员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专委会办公室,应当以专委会名义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采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等必要措施或及时移交有安全生产执法职能的部门。
八、专委会成员单位接到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或者接到县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应当及时组织查处。
九、专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对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发生事故后,专委会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按规定上报、补报和续报事故情况。专委会应派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完成党委、政府及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4
黄山铺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受专委会的委托,综合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各专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
三、参与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四、对成员单位报告的重大隐患,应立即作出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对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安全生产案件,应当及时组织查处。
六、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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