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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5-24-2017-00002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黄山铺镇 成文日期: 2017-05-24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再次全面清理排查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5-2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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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铺镇人民政府

关于再次全面清理排查

  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坚决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要求,根据市、县统一安排布置,在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镇用电大户、闲置院落及中(工)频炉用户等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管理区、村要根据辖区内201714月份的用电大户、闲置院落及中(工)频炉用户进行再次摸排,坚决做到全面、准确、无遗漏。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按照彻底断电断水、彻底捣毁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没收生产原材料、彻底没收产品的五个彻底标准,依法全面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确保不出问题。

二、排查清理的范围

201714月份月用电量100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全镇300平方米以上的闲置院落以及在工商注册生产、经营、销售建材类的企业进行了逐村、逐户、逐企核实,层层签订工作保证书,确保排查全覆盖。

三、清理取缔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不局限于工商登记业户)。所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电炉(中频炉、工频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建筑用钢材(螺纹钢、钢筋、角铁、角钢等)以及用此工艺生产的钢坯、铁块用于轧制其他钢材,都属于地条钢。工作中把握三点:一是以废旧钢铁为原料;二是经过感应电炉等熔化;三是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

(二)其他钢铁违规项目(不局限于工商登记业户)。除具备立项、环评等正式手续的炼铁、镍铁、铸造用生铁企业之外的所有炼铁企业或业户。工作中把握三点:一是一般生铁企业;二是镍铁企业和铸造企业,应具备正式立项和环评等手续;三是炼钢(包括不锈钢冶炼)企业,以连铸、热轧、冷轧名义,但包括炼铁、炼钢工艺的企业或业户均在清理取缔范围。

三、时间节点

(一)全覆盖重新排查违规生产项目

供电所负责提供全镇201714月份月用电量1000千瓦时以上的用户名单(包括开户人、地址、逐月用电量、用电量信息列出清单),经供电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报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43017:00前。

镇领导小组根据供电所提报的信息,安排乡镇相关管理区总支村及部门分解任务,逐户核实、排除,不属于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可以确认排除掉的企业和业户名单,经企业或业户所在管理区总支、包村干部、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完成时限:5317:00点前。

(二)坚决彻底取缔拆除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

经现场核查,属于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的,立即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拆除,恢复地貌原状。完成时限:51017:00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清理取缔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何泰然同志任组长,刘英杰同志任副组长,各管理区总支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清理取缔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管理区总支对辖区内清理取缔工作负总责,各管理区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管理区总支要认真研究工作措施,采取夜间巡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彻查,要争主动、不被动,真落实、不应付,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问责。镇里成立专门的督导组,组织经贸、安监、环保、土地、乡建等部门牵头,对各管理区总支进行督导。督导组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清理取缔工作中,对抗拒、阻挠工作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村、管理区因工作不力、执法不严、推诿或延误清理取缔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被市、县排查出或举报有生产地条钢等违法违规项目查实的,村支部书记直接免职、村委主任停职,包村干部、管理区书记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管理区总支、村及有关部门要从政策约束、监管责任、督查制度等方面认真研究对策。结合本次清理取缔工作,摸索规律,总结经验,建立防止地条钢制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宣传举报工作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制作宣传片普及地条钢危害和生产特点,鼓励群众举报,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等钢铁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举报电话:2611108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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