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5-25-2017-0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黄山铺镇 | 成文日期: | 2017-05-25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5-25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2017年全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
2017年全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各企业、各相关单位、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镇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一带一路 ”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以“防大火、强基础 ”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方式,强化措施,有效防控“小火亡人”,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要组织开展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开展疏散演练,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开展商场、批发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一开展商场、批发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场、批发市场及其仓储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电气线路敷设、建筑防火封堵、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方面的排查整治。严格源头控制,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场、商贸物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提前介入,联合指导、督促单位依法依规逐步完善各项行政许可,坚决杜绝新生先天性隐患。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对按要求不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商场、市场,要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开展板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板材加工企业、板材加工企业聚集区及其仓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重点加强对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源、电气线路敷设等方面的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落实整改。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板材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组织对单位负责人及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单位人员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
3、深化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7号)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风险评估,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行为,规范企业合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大型危化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严查个人私自倒卖液化气或汽油的行为,私自倒卖液化气或汽油的行为属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治安大队或各派出所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予以处理。
4、持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村居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各地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
5、深化遏制 “小火亡人”专项行动。按照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公安局《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扎实开展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清楼道、清消防车通道、清防火间距、清“三合一”场所和堵管道井“五清一堵”活动;大力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楼层逃生救生装置、防火门联动关闭装置等消防技术;力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保、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建设,深入推进电动车集中管理措施;组织开展逃生自救演练,落实“五个一”常态化消防宣传措施;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确保“小火亡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6、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在年底前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按计划落实消防队站、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旅游区、开发区等要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5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7、开展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加强对各景区的监督管理。重点排查景区内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 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发动全社会参与“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要确保每个社区至少聘有一名“消防宣传大使”,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2、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在学校、社区推广消防体验室示范建设;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建成 1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 1次。
3、强化社会消防培训。组织对各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专兼职人员全部培训一遍。扩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规模,满足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镇里要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监管系统,组建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队伍,集中建设社区微型消防站,委托或购买社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服务、宣传培训,聘请专家查隐患等消防工作。
(二)实施消防约谈。镇政府将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部门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约谈。各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三)公开检查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三停”、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五)组织媒体曝光。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力量倒逼隐患整改。对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实行失信惩戒。推进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定期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报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夏季消防检查期间,重大活动多,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把现实斗争与基础工作紧密结合,协调推进。镇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全体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
(二)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各社会单位要落实第一责任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消防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措施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严格执法的雷霆行动,曝光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也要宣传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做法和各单位积极整改的典型事例,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镇政府将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2017年5月22日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