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hspz2611108/2020-0000178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黄山铺镇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黄山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要突出解决市场营销问题,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上拿出管用措施,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我镇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促进精准脱贫。根据《山东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和《沂水县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促进农产品、畜产品、旅游产品、劳务服务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服务变劳务,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生产好产品、打造硬品牌、对接大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二、实施范围
以扶贫工作重点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支持对象,以购买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和服务为主要手段,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跟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
三、主要方式
(一)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对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等,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保值增值。
(二)商场超市直销。在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设贫困村、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鼓励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鼓励各大餐饮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先购买贫困村、贫困群众农特产品。
(三)电子商务营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村特色产品。鼓励贫困村借助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销售农特产品。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宣传推广贫困地区产品品牌,扩大影响力、知名度。发生较大规模农产品滞销卖难时,及时发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
(四)旅游带动促销。引导我镇特色农产品进景区、进酒店,打造具有黄山铺镇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品牌,进行推介宣传销售。在旅游扶贫村设立旅游商品购买点,打造“旅游观光+旅游体验”等扶贫产业链,逐步构建“游、购、娱、吃、住、行”一体化乡村旅游格局,吸引旅游者体验黄山铺镇旅游产品与服务。结合旅游扶贫村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支持重点旅游企业与旅游扶贫村进行对接,为旅游扶贫村提供营销等帮助,逐渐做大做强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等乡村旅游业态,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五)帮扶单位助销。乡村振兴服务队、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结合遍访行动,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通过购买贫困村、贫困户产品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六)劳务就业推销。培训输出贫困劳动力,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岗位信息对接、岗前技能培训等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劳务输出对接平台,开展劳务协作,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优先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鼓励各类企业举办贫困人口专场招聘会,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工作方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与《山东省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沂水县关于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镇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拓展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在全镇营造消费扶贫浓厚氛围。
(二)强化组织实施
积极动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消费扶贫,发挥其对农产品的销售带动作用。鼓励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贫困村、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鼓励社会组织优先购买贫困村、贫困群众农特产品。发动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应急促销。引导我镇特色农产品进景区、进酒店,打造具有黄山铺镇特色的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品品牌,进行推介宣传销售。培训输出贫困劳动力,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安排乡村振兴服务队、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对所帮扶贫困村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帮扶干部要充分发挥帮扶主体作用,对所帮扶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按照贫困户提出消费扶贫需求、帮扶干部整理上报、乡镇汇总研判、相关牵头部门认领任务的流程方式,及时解决贫困户需求,切实把消费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贫困村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做好农产品认定、推荐工作,实行产品名录制度,保证产品质量,积极参加各类营销活动。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培育优质品牌。鼓励镇内外农业品牌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我镇建厂或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牌资源,推广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动贫困户开展订单式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
(三)注重质量诚信。树立诚信经营促脱贫理念,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强化质量安全督查和检验监测,建立农产品追溯机制,发放追溯标识,奖优罚劣,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行为。
(四)宣传推介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选树一批好的部门、企业、合作社、诚信贫困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镇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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