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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tz2331108/2024-000014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7-04-13
发文字号: 道政发〔2017〕14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道政发〔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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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托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道政发〔2017〕14号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我镇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通知》(沂政发[2015]1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环境监管工作,确保环境持续安全发展,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镇、社区、村居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覆盖、无缝隙管理,切实解决大气、水、农村环境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盲区、死角问题,更好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科学划分工作网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镇政府为一级网格,由镇环保办牵头做好全镇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

2、二级网格:社区为二级网格,负责本辖区网格内的环境监管工作,社区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3、三级网格:村居为三级网格,负责村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二)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考核。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镇政府与村居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领导责任人,镇环保办具体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一级网格主要负责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行情况,并进行考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镇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管。

(2)组织制定实施全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对重大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全镇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3)监督管理全镇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镇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区建设。

(4)组织实施区域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负责监督全镇饮用水保护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重点是县级环境信访的初访查处工作。

2、二级网格:社区书记为二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二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本网格环境监管计划,指导三级网格建立和运行,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清理保护区内排污口,组织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和评估,实时掌握水质状况,杜绝水源污染事故,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2)清理“土小”污染项目。对辖区内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和污染严重的“小散乱污”项目,一律关停取缔,并加强日常监管。

(3)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严禁畜禽粪污直接外排。

(4)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氨化、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5)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工作,负责辖区内县级信访的初访查处工作,收集研判辖区内环境信访形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正当环境权益。

3、三级网格:村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上级网格部署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隐患等问题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制定实施环保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2)对重要环保工作事项,列入村民会议、村“两委”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

(3)清理“土小”污染项目。对小淀粉、小塑料、小化工、小电镀等“土小”“小散乱污”项目,严禁提供用地、供电等便利条件;对擅自建设的“小散乱污”等土小项目,及时上报乡镇环保办,并配合做好清理取缔工作。

(4)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对不符合养殖标准的养殖场,严禁提供用地、供电等便利条件;对擅自违规建设、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及时上报乡镇环保办,并配合好清理取缔工作。

(5)防治生活垃圾污染。成立专职卫生保洁队伍,建设经济、实用、环保型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落实垃圾分类、定点倾倒制度,建立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长效机制。

(6)禁止秸秆焚烧。负责做好本村居秸秆焚烧工作,及时排查、发现、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和着火点,积极推广秸秆青贮、微贮、氨化、还田、气化等综合利用。

(7)推广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引导村民施用有机杂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防治土壤污染。

(8)保护流域区域环境。对河沟、池塘定期进行清理,清除沿岸和睡眠垃圾,及时发现和制止垃圾焚烧等大气污染行为,保护区域空气质量环境。

(9)监督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10)配合做好群众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妥善解决村民环境纠纷问题。

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和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环保工作的格局及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理顺工作关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指导相结合。

(三)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时限、标准等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完善移交制度,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

(四)强化监督考核。镇政府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机制,加大对社区、村居环保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居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突出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对擅自为环保违法项目提供用地、供电等便利条件,隐瞒匿报和不配合关停取缔土小污染企业,放任秸秆焚烧行为,因工作不力造成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村(居),根据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托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道托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王守英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道托镇腾飞路58号

联系电话23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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