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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tz2331108/2023-000022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道政发〔2023〕13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23-11-04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道政发〔202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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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现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着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重点对超长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1、全面排查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

2、对排查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其中,(1)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2)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3)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4)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5)对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约定重新补签。

3、严肃查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中存在的垄断合同、人情合同、权力干涉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支持村集体依法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

1、全面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及使用情况,建立完善台账。

2、对个人或外部单位无偿占用、非法侵占的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收归村集体,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对超合同规定面积扩大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也可由村集体与承包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就承包面积、期限等进行调整,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对扶危济困、抵顶债务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无偿或低价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一事一议、合理协商,依法收回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使用时限、权利义务等。

4、坚决清理村干部违规承包和无偿占有村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行为。

(三)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挪用集体资金,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1、组织镇村两级联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积极推行“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和月结承诺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3、统筹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方面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进行专项审计;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延伸审计。

4、加强工作督导检查,镇组织对本地2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覆盖所有社区;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不如实报告有关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整治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问题。重点排查整治举债发放福利、兴办公益事业行为,不经规定程序擅自经营性举债,以及债权长期挂账不收回问题。

1、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建立健全台账,逐笔登记、分类化解、动态管理。

2、积极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清缴拖欠村集体资金。对特殊困难农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后予以减免或缓交;对于欠款人(单位)已经消亡,无资产用于还债且无其他义务承担人的,依法核销;村集体与农户互为债权人的,积极引导协商,进行债权债务相互抵冲。

3、加强督促指导,对债权债务额度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一村一策”“一债一策”,逐村分析债务成因、研究化解对策,落实重点管控措施。

4、研究制定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监督管理、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禁止非生产经营性举债。

(五)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解决镇村农经工作人员力量不够、能力不足和镇村干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1、加大镇村农经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年内完成四次农经工作人员全员轮训,实行一季度一次培训,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纳入“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课程内容,着力提升镇村干部监管意识和能力水平。

2、保障农经工作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农经工作。

3、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将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评估、“评星定旗”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出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调整撤换,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程序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11月开始,至2024年1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初)。召开全镇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结合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组建工作专班,充实人员力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11月中旬前)。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单元,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结果和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结果,对集体经济合同、集体“三资”、村级债权债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清查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中旬前)。坚持项目化推进,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分类开展整治。对具备整治条件、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不等不靠,按时整治到位;对整治难度较大、整治时限较长的,科学安排,分阶段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对整治规范后的各类经济合同,要及时报镇经管站备案,全面登记,统一编号,按类别装订成册,由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合同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月底前)。各社区要形成村级评估报告,镇工作专班将社区听取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并深入各社区抽查复核后分别形成评估报告,汇总形成镇级总结报告报县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张培瑶具体牵头负责,成立由党建办、经管站、纪委、司法所、派出所、审计办、民政办、信访办、金融办、综治办、宣传办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村“两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管理区书记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靠前指挥、加强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作战。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由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导调度;纪检、党建、派出所、审计、经管、民政、司法、信访、金融、综治、宣传等部门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村,实行领导帮包制,统筹力量成立工作组蹲点驻村、重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助力乡村振兴。

(三)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精准指导、信息沟通、统计分析、应急处置、情况通报、督办问效等工作制度,构建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各社区要实行项目化管理、一事一台账,明确每项整治任务的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各社区和镇参与部门每周向镇工作专班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镇工作专班每月向镇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进展情况。镇工作专班定期通报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程度低、工作进展慢、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约谈、督办。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前,镇工作专班形成总结报告,按程序报送镇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经镇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同意后,将该专项整治任务销号。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注重发挥负面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坚持开门搞整治,整治情况面向党员群众公开,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制定应对处置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党员群众反映,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避免不当炒作,防范次生风险,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道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4日

附件1

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徐 鹏 党委书记

王军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培瑶 党委副书记

王晓彬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红玉 组织委员

王增进 纪委书记

杜 娟 党建办主任

刘书宋 派出所所长

刘 洋 金融办主任

夏奎海 综治办主任

田光民 民政所所长

杨洪信 司法所所长

鞠太文 经管站副站长

曹洪高 审计办主任

张 伟 信访热线办主任

程 林 宣传办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负责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指导、业务把关等工作。

附件2

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

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1、镇纪委: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2、镇党建办: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具体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3、镇派出所: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力度,依法快速审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案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

4、镇综治办: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等非法侵占集体“三资”行为,依法处置恶意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5、镇经管站: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督促指导、业务把关等工作,具体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

6、镇审计办: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业务进行指导。

7、镇民政所:指导各级有效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落实好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整治工作公开透明。

8、镇司法所:指导做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法律服务工作。

9、镇信访办: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信访化解、矛盾调解等工作。

10、镇金融办:负责指导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

11、镇宣传办:负责做好专项整治的正面宣传及舆情监测管控、负面舆情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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