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dtz2331108/2022-00000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22-04-11 |
发文字号: | 道政发〔2022〕5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
根据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沂农字〔2022〕18号)和县纪委《关于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道托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纪委《关于聚焦“四项重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问题整改,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作风问题、违法违纪问题,逐步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村财镇管电算化、财务公开制度化、审批管理便民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内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①职能部门、相关站所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②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③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
通过整治,教育提醒镇、村干部树牢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违纪违法问题。①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白条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违规领取、使用、报销集体资金。②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非法占有、占用集体办公用房、厂房车间、农业项目设施等集体资产。③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和承包经营规定发包集体土地、山地、林地、滩涂、水面等集体资源;签订合同不规范、承包期限过长、承包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等。
通过整治,健全村集体财务工作流程,建立镇村两级“双公章”“双签字”等双向监督、共同管理机制;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制度,依法完善或终止经济合同,清收拖欠的承包费,推进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处置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
(三)其他问题。①集体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②集体资产资源运营及处置、集体收益分配、上级补助资金(补偿)使用和投资、举债及财务收支等事项不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审批程序问题。③财务收支及重大事项不按规定公开问题。④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通过整治,查清查实资源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健全民主理财机构,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丰富财务公开形式,强化民主决策意识。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4月13日前)。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方案要求,道托镇制定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并印发各管理区、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4月14日-4月20日)。各管理区、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多的村,要进行重点核查。清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将问题清查情况报告、清查出的问题清单(附件2工作台账“问题清单”部分)于4 月20日前报县对口业务主管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4月21日-10月30日)。各管理区、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研究制定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治。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边整治边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治工作台账,一并抓好整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31日-12月30日)。各管理区、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将根据排查整治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要求,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同时,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制度漏洞,举一反三,对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山东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管理区、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摆上突出位置,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统筹,对遇到的共性问题,认真会商研究,准确把握政策尺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二)加强审计监督。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责任作风问题、违纪违法问题等,纳入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范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抓好整改。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管理区、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要将确保整治工作质量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加强跟踪督促,深入了解情况,强化工作指导,帮助解决问题;镇纪委将会同镇经管站镇、民政所、财政所开展专项督导,对各村问题清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流于形式的,要严肃批评并以一定形式予以通报。
(四)主动接受监督。镇经管站将定期向镇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整治,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及时解释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五)加强工作调度。自4月起,镇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于每月1日、20日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附件1)、工作台账(附件2)报县级对口业务主管部门;6月20日前、12月10日前,镇经管站牵头汇总全镇整治工作整体情况,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半年、全年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六)实行重点考核。镇将各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为本年度“三资”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评价,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硬考核促整治任务落实。
附件:1.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档表
3.转办来信来电办理须知
附件1:
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军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杨红玉 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徐于刚 经管站站长
曹恩杰 财政所所长
田光民 民政所所长
金 娜 党政办主任
杜 娟 党建办主任
刘 洋 纪委副书记
吴世华 经管站副站长
刘春明 道托塔坡管理区书记
崔明亮 下村黄旺管理区书记
李中华 下庄店子管理区书记
张玉霞 蔡峪胡家旺管理区书记
王俊富 上庄管理区书记
刘淑强 韩家曲管理区书记
李付苓 余粮良峪管理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徐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道托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档表
工作阶段 |
任务目标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一、安排部署 |
将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到乡镇(街道)、村居 |
镇政府印发工作方案并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
4月13日前 |
镇政府将工作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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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到各社区、各村、镇经管站、镇民政所、镇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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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设立公开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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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各管理区、镇经管站、镇财政所、镇民政所负责人及各村会计会议传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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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清查 |
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逐级建立问题台账 |
镇经管站、各管理区对2018年以来收到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信访问题开展“大起底”。 |
4月20日前 |
围绕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清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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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将问题清查情况报告、问题清单报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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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中 整治 |
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 整治措 施 ,逐一完成整改。 |
各管理区、镇经管站、财政所、民政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治措施。 |
5月14日前 |
镇、管理区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
6月19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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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将工作情况半年报告报镇经管站。 |
6月19日前 |
三、集中 整治 |
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 整治措 施 ,逐一完成整改。 |
镇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会议,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治工作的措施 |
6月19日前 |
镇经管站将工作情况半年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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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根据调研和各管理区上报情况,对普遍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推荐一批典型报县农业农村局。 |
7月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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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通过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对各管理区问题清查、整治情况、财务管理改革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
9月29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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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完成整治。 |
10月24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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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工作台账报镇经管站。 |
每月18日、29日两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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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汇总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工作台账报县农业农村局。 |
每月19日 每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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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提升 |
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
各管理区12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全年报告镇经管站。 |
12月5日前 |
镇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工作小组会议,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 |
12月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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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将工作情况全年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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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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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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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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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出台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办法;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报送一批好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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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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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区将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工作台账报镇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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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8日、29日两次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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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经管站汇总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工作台账报县农业农村局。 |
每月19日 每月30日 |
附件3:
转办来信来电办理须知
(仅限于本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1.及时沟通。原则上,①收到转办函5日内,与群众联系,进一步了解举报(反映)事项,不属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或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处理的,履行告知义务。②办理完成后向群众反馈结果。
2.分类处理。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分类办理。原则上,①不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也不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告知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②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但属民政、财政两部门受理范围内的,函告民政或财政部门,并告知群众;③不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但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由农业农村局自行决定处理方式;④属于本次整治范围且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受理范围的,认真调查处理。其中,经调查,涉及干部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检监察;⑤情况复杂,需部门间联合调查,或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的,推动开展联合调查,或服从调查组安排。
3.按时反馈办理进展。按转办函要求,实事求是反馈办理进展及办理结果。原则上,收到转办件15日内反馈办理情况,30日内报送办结报告。办结报告一般包括基本情况、查实的问题、处理措施及结果、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态度等内容。
4.从快处理。原则上自收到转办函之日起,30日内办结。确有困难的,参照信访时限要求。当地政府或部门牵头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的,从其进展。
5.慎重确定承办单位。群众举报事项涉及乡镇一级的,应由县级直接办理,不得交由乡镇办理。
6.注意保密。不得将举报人信息透漏给被举报人,不得交由被举报人办理。
7.关于匿名举报。属匿名举报的,要查清事实。查实存在问题的,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以上内容难以涵盖的,或情况特殊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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