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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tz2331108/2021-000031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21-09-01
发文字号: 道政发〔2021 〕15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人民政府关于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1-09-02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道政发〔2021 〕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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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推进我镇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提升公路服务品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整体形象,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推行“路长制+”模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要求,创新公路养护管理新模式,将路长制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民服务等协同推进、融合发展,打造以“路长制+”为依托的新型社会治理新模式,着力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服务优质的公路管养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公路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坚持遵循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并重,统筹规划,精心设计,文明施工,科学管理,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四)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协调推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五)坚持融合发展,实现公路养护管理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协同推进、一体发展。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路长制+乡村振兴”,坚持交通先行,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致富路”;大力推动“路长制+全域旅游”,通过完善旅游景点公路基础设施、标志标牌,全力打造全域旅游“景观路”;大力推动“路长制+环境保护”,通过严管公路两侧水体、大气污染源,全力打造环保生态“绿色公路”;大力推动“路长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在国省道、县乡公路重点卡口安装视频监控,全力打造社会治安“平安路”;大力推动“路长制+为民服务”,通过加快建设交通驿站、公路驿站,提高公路应急救援能力,全力打造为民服务“连心路”。

到2021年底,全镇公路列养率达到10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公路发展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治理公路破损、边沟阻塞和缺失现象。对路面出现的龟裂、坑槽、断板、严重破损、翻浆等问题及时进行巡查上报处理,及时开挖疏通边沟,确保排水畅通。

(二)治理占道经营和交通拥堵现象。清理马路集贸市场,整治占道经营、扰乱交通秩序现象,严禁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加水洗车,进一步整治穿镇、穿村两侧经营店户的牌匾,做到规范有序。

(三)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清理和拆除公路沿线影响行车安全或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如公路两侧搭建的临时工棚、活动板房、围墙、非法广告、非公路标志等。

(四)严禁私设、私自加宽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未硬化的平交道口必须按规范硬化,严禁车辆带土、带泥上路。

(五)进一步规范一级公路路段中央护栏管理,严禁私自开设护栏开口,严禁破坏人行道立柱,对开口过多、过密路段的中央护栏进行封堵整治。

(六)严禁私自挖掘、占用、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严禁未经许可进行穿越、跨越等涉路工程建设施工。

(七)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乱堆乱放;及时清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五大堆”。

(八)加强公路绿化管护,加快绿色通道建设。严禁向绿化带内乱扔垃圾,严禁在公路绿化带放养牲畜,严禁随意砍伐、破坏行道树(绿化带)。

(九)严厉打击各种涉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设置执法站点,加大联合治超、源头治超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严厉查处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十)围绕乡村振兴,继续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特别是加快与社区中心村快速通道建设,高标准培护路肩边坡,大力实施公路彩化工程,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十一)围绕全域旅游,加快景区旅游道路建设,强化日常养护管理,规范设置旅游标志标牌。

(十二)围绕环境保护,加大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道、沟渠、汪塘等水体治理力度,严禁向内倾倒垃圾,严禁在公路一定距离范围内进行挖沙、采石、取土等影响公路和桥梁安全的行为,督促两侧砂、石等各类料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

(十三)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利用在国省道及县乡公路安装的视频监控等,及时发现解决社会治安有关方面问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十四)围绕为民服务,加快交通驿站、公路驿站建设,研发使用交通APP等信息化平台应用于“路长制+”管理体系,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五、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路长。镇级路长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路段所在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分级设立路长办公室。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镇道管站,主任由分管道路班子成员兼任,副主任道管站站长兼任,承担全镇“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各管理区、村相应设立本级路长办公室。

六、管理流程

“路长制+”管理流程:“巡查——报告——处置——督查——通报”。

1.巡查:镇级路长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加大巡查频率。

2.报告:巡查中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通过交通APP、微信、电话、视频监控平台等形式向路长或路长办公室报告。

3.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管理区、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4.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办公室对所辖区域问题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管理区、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公路“路长制+”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资金保障、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级路长要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路长办公室要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依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资金来源为省市下达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将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财政每年列支预算作为“路长制+”专项工作经费,重点用于保障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平台维护及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

(三)严格检查考核。将“路长制+”工作纳入考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四)广泛宣传发动。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突出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宣传,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养护管理,增强全社会对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五)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路口显要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姓名、工作职责、路线名称、行政等级、包保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此文件主动公开)


道托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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