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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23-2017-00009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7-10-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机关管理规定——卫生及绿化区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7-10-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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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内卫生

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彻底清扫卫生,始终保持室内外、卫生间、走廊等卫生清洁,痰盂干净,卫生间无异味。绩考办不定时进行检查,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值日单位(人)每次罚款20元,扣单位考核分2分,按规定进行三级处罚并限时整改。

二、楼外卫生

各单位对室外划分的卫生区进行不定期清扫,始终保持路面清洁;绩考办不定时对室外卫生进行检查通报,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值日单位(人)每次罚款50元,扣单位考核分5分,按规定进行三级处罚并通报批评。

三、绿化区域管理

各单位对所负责管理的绿化带,要经常进行浇水、锄草、松土等日常管理,按照季节要求进行管护,对不执行管护的,或出现旱、涝、死树木花草的,每次扣单位考核分5分,并通报批评。

四、食堂卫生

食堂要提高饭菜质量,严格卫生标准,做到清洁卫生,餐厅、卫生间等室内地面、墙面清洁,无死角,桌椅和物件排列整齐有序,餐具干净整洁,张贴物要整齐、美观、大方,检查卫生时,每发现一处卫生不合格的罚款50元。

五、会议室卫生

参会人员爱护会议室内各种设施、用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及其他杂物,不得在会议室内抽烟。每次会后责任单位要将会议室、室外洗手盆、上下楼梯等清扫干净,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等电气设备。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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