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24-2017-00002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17-10-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垃圾清运人员管理办法 | ||
发布日期: | 2017-10-2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垃圾清运人员管理办法
1、上岗时间:垃圾清运车组的上岗时间,由环卫所根据车组清运工作地点和垃圾倾倒点,合理安排早出车、早清运,垃圾日产日清。考勤管理主要以GPS定位系统进行监督管理,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环卫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监督办法。有事不能上岗出车,向环卫所所长请假,自己找好替班人员。未经批准不上岗出车,按照旷工处理。
2、上岗着装要求及车辆管理:车组人员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车辆行车安全、维护保养、油耗管理,依据环卫所统一管理办法执行。
3、工作质量要求:
(1)按照环卫所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标准要求出车、行驶,完成当日工作量后下班。
(2)垃圾在车辆运输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桶)不得外溢垃圾。垃圾箱(桶)清运后,归位正确稳定。积极协助保洁员、管理员及时清理村头垃圾,及其它地点出现的临时垃圾。
(3)作业车辆外观整洁卫生,定期清洗,严禁污水外溢、撒漏,车况良好,驾驶证与车辆匹配符合要求。
(4)服从上级对车辆的合理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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