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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3-2017-00016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7-11-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关于开展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11-23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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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企业联网直报“三查”工作,进一步倾听直报企业统计需求、诉求,解决企业统计工作的困难,切实巩固提高和深化拓展“四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三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开展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的要求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理解国家、省、市统计局会议精神,把“三查”和联系企业工作作为贯彻统计工作“三个提高”的重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进一步夯实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基础,稳步巩固提高和深化拓展“四大工程”建设。要按照“四个容不得”和“四零”服务品牌要求,针对当前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到基层、到企业、到一线,面对面交流,加强服务沟通,倾听企业统计需求、诉求;手把手培训,主动解疑释惑,提高网上直报水平,通畅直报渠道;真正掌握企业联网直报第一手资料,努力搞准搞实基本单位名录库,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实现“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工作的无缝隙开展、全方位覆盖。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流程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对口专业对口负责的前提下,对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具体为:全县设立一个县级网格,由县统计局长担任县级网格组长,负责全县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工作的指导、服务、核查和迎查工作;每两到五个乡镇为一个网格片区,由县统计局一名班子成员担任组长,每个乡镇由县局一名业务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督促所联络乡镇开展工作,并负责县直联网直报企业的“三查”和联系工作;每个乡镇设立基层网格,由乡镇联网直报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乡镇企业办、统计站负责人作为乡镇网格联络员,乡镇企业办、统计站工作人员每人直接联系本乡镇辖区内6-7家联网直报企业,负责所联系直报企业的自查和迎查工作,乡镇企业办、统计站工作人联系企业人员不足的,由县统计局充实工作人员,共同联系企业。县直及以上19家联网直报企业作为一个基层网格,由县统计局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县级网格---网格片区---基层网格---网格企业,形成一级负责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县级网格体系和一张横到边、纵到底、定人定责,直观清晰的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工作网格图。

直报企业统计工作问题及需求诉求办理流程图

直报企业统计问题及需求诉求事项

基层网格责任人能解决的,明确承办人,限期解决

基层网格责任人不能解决的,由网格片区责任领导协调解决

网格片区责任领导不能解决的,大网格责任科室能解决的,明确责任科室和承办人,限期办结

大网格责任科室不能解决的,由大网格责任领导协调解决

大网格责任领导不能解决的,由“四大工程”应急小组,分专业省局各专业处室请示后予以解决

三、主要内容

(一)查单位。检查名录库单位是否真实,比照企业纳税记录,工商登记信息,是否存在已无纳税记录的企业,是否存在工商部门已注销、吊销、搬迁、关闭、停产的企业;名录库存在单位中,工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是否达到规模标准,批零住餐业是否达到限额标准,建筑业企业是否拥有资质等级,劳动工资单位与相关单位名录是否一致等。

(二)查数据质量。检查数据是否真实,是否有虚报、瞒报、重复报送的问题;企业数据之间的协调、匹配问题,如工资薪酬人员数据是否合理等;数据的奇异值问题,如与平均增速的比较等;企业数据的上报方式及留存记录等。要结合企业的纳税凭证、出入库凭证、产成品台帐以及其他财务等资料,进行严格核查。

(三)查“四大工程”工作是否部署落实。检查是否存在将统计局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节能减排、民生改善的第一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果存在,应立即废除;对落实“四大工程”工作会议记录、网络专题、文件通知、动态信息、汇报总结、问题答疑、工作落实、制度措施等进行检查。

(四)联系直报企业。深入直报企业,详细掌握直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在直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倾听企业统计需求和诉求,并及时加以解决;面对面、手把手的讲授培训,增强企业对统计制度和直报程序的熟练掌握;用情交流促宣传、用心服务赢配合,努力提高直报企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建立并做好走访、调度联系直报企业的联系卡、登记表、台帐的填报、整理和总结工作。

四、时间安排

以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工作为切入点,将联系企业工作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常抓不懈。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安排要求,本次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工作,分为部署、自查、核查、迎查阶段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28日,参加全市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工作总体部署视频会议,7月8日,召开全县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工作会议。

(二)自查阶段:7月4日—12日,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督促辖区内所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并向县统计局报送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的自查报告,“三查”工作自查表。

(三)核查阶段:7月12日—15日,县统计局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抽查,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责令重新自查。

(四)迎查阶段:7月20日-31日,迎接国家、省、市统计局对县里的核查。

联系直报企业工作要结合本次“三查”工作,于7月12日前完成对所联系的直报企业进行走访一次,初步了解企业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及企业对统计方面的需求和诉求等,于7月30日前按网格上报联系直报企业联系卡、登记表和台帐。联系直报企业工作推行长效机制,每月最少打一次电话询问情况,每年至少走访联系直报企业两次,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走访记录表和台帐,并按网格逐级上报。

六、工作要求

各网格化管理单位、人员要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央、省、市作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要求和《中共临沂市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严肃工作纪律,自查好、核查好、协调好、走访好、服务好、管理好乡镇、企业的“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实施的组织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网格化责任。县级网格、基层网格责任领导、科室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要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工作纳入乡镇考核;要制定调度、汇报、反馈、通报等相关制度,建立联系直报企业档案制度,规范工作基础;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进“四大工程”巩固和深化。

(二)要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结合工作需要,集中组织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走访、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单位名录库、联网直报数据质量、贯彻落实“四大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统计工作需求,协助解决。填报、整理和总结好联系直报企业的登记表、台帐,真真正正为解决企业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切切实实为企业办实事、求实效。要建立有效的协作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上下级统计机构之间和各专业间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联系直报企业的督查考核,确保联系直报企业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扎实富有成效。

(三)要夯实数据质量,坚守“四条红线”。要不折不扣地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符合联网直报标准的企业,要经过国家验审合格后,进入国家的单位名录库,即“先进库、再有数”;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出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要加强对数据特别是总量、质量、关联度、匹配度、协调度、可支配性的分析,加大对综合数据的科学评估,确保评估依据的客观、科学、规范、真实。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四大工程”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整改。对照国家、省局、市统计局工作部署,从会议记录、网络专题、文件通知、动态信息、汇报总结、问题答疑、工作落实、制度措施等方面,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并整理归档,对于自查中发现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工作,要对照差距及时整改。

(五)要强化督查考核。将联网直报企业“三查”和联系直报企业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对自查和联系企业到位,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自查流于形式,联系企业不到位,对企业的需求和诉求不解答、不回复,企业评价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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