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4-2017-00019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17-11-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环卫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 ||
发布日期: | 2017-11-24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环卫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1、实行定量加油制,加油时,必须由环卫所指定人员陪同,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签字备案。
2、 车辆耗油单车核算,超出核定标准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从岗位考核中扣除。
3、 严禁窃取车辆内柴油,每发现一次驾驶员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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