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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2017-00027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7-12-22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机关公共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7-12-22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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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及绿化区域管理

①楼内卫生

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彻底清扫卫生,始终保持室内外、卫生间、走廊等卫生清洁,痰盂干净,卫生间无异味。绩考办不定时进行检查,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值日单位(人)每次罚款20元,扣单位考核分2分,按规定进行三级处罚并限时整改。

②楼外卫生

各单位对室外划分的卫生区进行不定期清扫,始终保持路面清洁;绩考办不定时对室外卫生进行检查通报,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值日单位(人)每次罚款50元,扣单位考核分5分,按规定进行三级处罚并通报批评。

③绿化区域管理

各单位对所负责管理的绿化带,要经常进行浇水、锄草、松土等日常管理,按照季节要求进行管护,对不执行管护的,或出现旱、涝、死树木花草的,每次扣单位考核分5分,并通报批评。

④食堂卫生

食堂要提高饭菜质量,严格卫生标准,做到清洁卫生,餐厅、卫生间等室内地面、墙面清洁,无死角,桌椅和物件排列整齐有序,餐具干净整洁,张贴物要整齐、美观、大方,检查卫生时,每发现一处卫生不合格的罚款50元。

⑤会议室卫生

参会人员爱护会议室内各种设施、用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及其他杂物,不得在会议室内抽烟。每次会后责任单位要将会议室、室外洗手盆、上下楼梯等清扫干净,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等电气设备。

2、车辆安全管理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按要求停放。小型汽车一律倒行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严禁停放在办公楼前。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罚车主20元。

严禁工作人员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非专职人员驾驶镇党委、政府车辆,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因酒驾被交警部门立案处理的,一律离岗。

3、水电及公物管理

茶水房确保每天办公供水(早7:30-下午5:30)。严禁住户到茶水房提水,发现一次罚款50元。办公楼及院内自来水由邻近办公室负责管理,设备损坏及时汇报,杜绝长流水现象;机关门窗、锁、水管、灯等公共财产损坏需维修维护的,由站所填写审批单,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镇长签字,财政所、党政办统一购买。

各办公室一律用统一配备的灯泡、日光灯、电风扇等电器设备,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电饭锅、电壶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没收其违规电器,对酿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家属院住户用电按用电度数每季度交纳电费一次,由镇党政办会同财政所组织抄表,所交费用由财政所在其工资中扣除。

人人爱护公务,如有丢失、人为损坏,由保管人赔偿,并罚单位主要负责人价值10%的罚款。另外,对人走灯不熄(计生办、办公室值班除外)、电扇不关、微机常开的,罚最后走的人5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20元。

4、办公用品管理

实行办公物品购置政府采购制度。各办公室日常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党政办、财政所派人组成办公用品询价组,经“货比三家”后,填写《购物报告单》,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后到指定地点购买。所购物品由党政办安排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各单位使用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后,党政办按单发放。办公用品实行固定资产登记,由财政所、绩考办搞好清查,不论办公室、单人宿舍,如丢失或损坏物品,按登记时的造价赔偿。严格公物使用借还制度,严禁办公用品私有化,财政所要有专人负责搞好财物交接登记,每季度清查一次,并报党政主要领导一份,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各办公室文印设备负责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党政办,党政办指定专人维修。

各站所用纸统一到财政所领取,财政所做好登记,每季度一汇总。原则上,所有纸张能双面打印的要双面打印,不能双面打印的要注意回收再利用。

凡需到县城打印社打印材料或订制制度板、牌等,需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申请同意后到办公室填写打印申请单方可打印,并由办公室指定地点,不到办公室填写打印单据的,单位不予认可,费用自理。各分管领导负责各口每月一统计汇总,上报主要领导审核。

对办公电话实行限额管理,落实包干责任制。党政办公室每月500元、计生办260元、财政所150元、综治办30元、信访办30元、安监办30元(不包括上网及座机费用),每半年一计,超出限额的由站所工作人员平摊。

5、固定资产管理

所有固定资产均由党政办、绩考办与财政所负责对购进日期、规格、型号、使用单位等进行编号、建档登记,各站所负责人负责所内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如发现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上级相关部门配发的办公用品,办公室、财政所要及时建立台账、纳入管理。

所有办公设备的报废、损坏与转让,都要到党政办办理报损或转让登记并交由党政办留存,任何站所不得隐匿、留存或私自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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