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22-2017-00027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机关值班制度 |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机关值班制度
按照《道托镇机关干部值班表》,实行领导成员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住勤值班必须处理好正常及应急事务。领导班子成员有事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其他人员有事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并找一名同级别人员代为值班。年内由他代替值班不准超过总次数的10%,超出部分每人次扣双方50元。夜间值班按排班表及值班要求进行,值班人员每晚分别19:30、21:30用人脸识别,并准时到办公室签到,绩考办对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值班情况每周一通报,每发现空岗一次当事人罚款100元,带班领导罚款50元,扣本人10分、扣所在单位5分、所在站所负责人2分,并按规定进行三级处罚。迟到、早退当事人罚款50元,带班领导罚款20元。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