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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15-2017-00011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7-06-15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6-15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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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各级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集中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一是开展“部门负责人对口宣讲”活动。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辖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二是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市、县级标杆企业进行实地观摩,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方式和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二)扎实开展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在道托中心小学教学楼前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镇政府有关领导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电子屏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等方式,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广泛宣传。

责任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一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两个体系”教育培训,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二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依据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在本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两个体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明确执法标准、执法内容和执法范围,督促企业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宣传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方式、奖励办法,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热线电话或其他方式,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部门、各企业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企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难点,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宣传,要认真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片展、事故案例反思大讨论等各类警示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三是及时发布预警和提示信息。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坚持政企联动,在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

1、举办全镇“安全在我心中”职工安全知识答卷活动。通过让职工参与安全知识答卷活动,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为推进“查保促”活动深化发展,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宣传办、工会、安监办。

2、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平安校园”和安全生产优秀班组评选表扬、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社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除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还应结合本部门、各企业特点,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动员全员参与、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镇里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认真按照国各级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突出环境营造,形成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宣传资源优势,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要在重要场所、关键区域、重点路段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口号,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无盲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三)创新宣传载体,提高活动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宣传理念,丰富宣传形式,灵活运用培训、竞赛、咨询、应急演练、执法检查等各种载体,加大宣传频次和力度,形成“安全生产月”宣传的强大声势。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期间的每一项活动,深入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受众面和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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