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6-20-2017-0000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17-06-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烟花爆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6-2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烟花爆竹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沂水盛世烟花有限公司和零售网点要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二)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源头治理,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大检查及处罚力度。
安监办要对辖区内的沂水盛世烟花有限公司和零售点定期检查,严查违法行为。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禁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专柜销售;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查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交管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市场监管所加大市场检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对非法经营的,深挖细追产品来源,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工作进度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从现在起至2017年9月20日完成治理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30日。认真部署,立即安排,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排查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沂水盛世烟花有限公司的检查力度,严查烟花爆竹是否采购纸箱、纸筒、效果件、黑火药、引火线等半成品、原材料,违规在仓库内进行非法加工组装活动;对非法产品,一律采取严厉果断措施进行收缴。二是重点排查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
第二阶段:从7月1日到9月20日。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烟花爆竹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治理行动方案,并扎实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检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切实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涉嫌犯罪,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要督促各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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