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04-23-2018-0001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8-04-23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2018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8-04-23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为提高全镇卫计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根据上级的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与方式

(一)考核范围:社区、村及计划生育责任人。

(二)考核方式:镇卫计办根据日常监控、平时考核、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纳入全年综合考核,考核设置为扣分与加分项目,扣分不设下限。

(三)考核内容:

专线人员的管理

1、会议与坐班

(1)每旷会一人次扣村3分,罚款30元;

(2)迟到或早退一人次扣1分,罚款10元;

(3)请假的需提前经计生办主任和计生包村人员同意,每请假一次扣1分,否则视为旷会。

2、村专职主任实行星级化管理

根据县出台的星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村(居)计生专职主任星级的设置分为:准星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共六个档次,具体按县出台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重大会议按照会议要求考核。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婚孕育服务指标

1、考核指标:首接责任制落实到位。生育登记率达到100%,再生育审批办结及时率达到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3分。

2、出生数据质量:2017年以来违法生育、漏报、瞒报,一孩、二孩每一例扣3分,多孩扣6分,性别错报的扣2分,性质错报按相应孩次扣分,2016年及以前的减半扣分,被省市县考核扣分的,按照考核方案加倍扣分。

查实2017年以来合法生育出生瞒、漏报的每一例扣2分,2016年及以前的减半扣分,被省市县考核扣分的,按照考核方案加倍扣分。

3、育龄妇女服务范围:4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育龄妇女(含非法婚姻),未纳入WIS服务范围的每一人扣2分。

4、生育登记服务、生育证发放

①及时为申请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进行生育登记,发放《生育服务手册》并及时上报信息,生育第一个孩子《生育服务手册》服务不到位的每一人扣0.5分;二孩服务不到位的每一人扣1分;(是否服务到位以省口径为准)

②生育登记、生育证发放不得擅自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做不到每一人扣1分。

③因未公开办事流程,未建立限时办结、首接责任制、特殊情况个人承诺等制度,导致群众未能及时办理证件,向县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例扣1分,向市以上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例扣2分。

④为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违章出具申请办理《生育证》证明材料的,每一户扣10分,对村专职主任罚款1000元。

5、孕期保健服务: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要及时录入计算机纳入孕期保健服务范围。

①已婚育龄妇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女孩户符合二孩生育登记及合法生育多孩人员怀孕12周内孕情及时上报,超过13周(含13周)的每一例罚款600元,罚款由支部书记、专职主任承担。②其余符合二孩及一孩生育登记人员,孕情上报时超过13周(含13周)每一例罚款200元,罚款由支部书记、专职主任承担。③查实已婚育龄妇女孕情上报不准确的每一人扣1分,罚款300元,罚款由专职主任承担。④发现孕情及时上报录入微机,并于次月15日前进行销号,逾期未销号的,一孩户扣1分,二孩及以上扣2分,同时对专职主任进行每分50元的罚款。⑤孕情超12周录入WIS数据库,经调查有鉴定性别行为,及时作为“两非”案源,已处理处罚到位的,不再作为孕情上报不及时计算。⑥说明:①②款以石梁村育龄妇女数为基数①款每例扣10分,②款每例扣5分,其他村依据育龄妇女数按此比例扣分。

6、人工终止妊娠服务

怀孕超3个月,终止妊娠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2)胎儿有严重遗传疾病的,(3)胎儿有严重缺陷的,(4)危重妊娠者急需终止妊娠的,(5)政策外怀孕的。

(符合前3款条件的,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意见书(委托妇计中心),并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符合第4款条件的,须经两名专业人员确诊签字方可先行施术,术后24小时内上报卫生计生部门;符合第5款条件的,由乡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证明)

①持《生育证》、《生育服务手册》怀孕3个月以上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未经县卫计局批准同意的每一例扣5分;

②持以上各证怀孕3个月以上出现先兆流产、死产等异常情况未在当天上报镇计生办的,每一例扣2分;

③孕情已录入WIS又出现流产人员,必须于当月将流产信息上报WIS系统,未及时上报的,每例扣1分,罚款200元,由专职主任承担。

④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作为“两非”案源,对处理处罚到位的不再扣分。未处理到位的,每例扣5分,罚款1000元,罚款由社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承担。年内出现两例以上私自流引产的对该村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支部书记、专职主任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避孕节育技术、妇幼保健服务

1、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①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2015年1月1日以来生育二孩及以上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村级未提供避孕节育措施宣传告知、指导服务的每一人扣2分。

②节育措施做到实际与WIS数据一致,并做到乡村两级节育手术规范,每一人不一致扣1分。

③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落实到位

2、药具管理服务

①在做好核查保证无差错的基础上,按照省级示范标准做好村级药具档簿表册的整理归档,做不到扣1分。

②保障药具管理平台的正常使用,各项数据上传及时、准确,做不到扣1分。

③药具发放到位、随访到位,做不到每一人扣1分。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

①开展优生全程服务,按照镇分配的目标人群数量免费孕前优生服务率达100%,每少一人次扣2分,扣分不设下限。

②开展优生全程服务,规范产前筛查流程,产前筛查率达到65%以上。

③做好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工作,辖区内常住孕产妇系统建档率达到100%,3岁以下常住儿童系统建档服务率达到100%以上,每降低1个百分点各扣1分。妇幼保健服务工作考核细则与指标要求见附表。

4、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免费产前筛查率全年达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实行月考核销号,每月反馈符合产筛人员,与实际产筛检查人员进行比对,外出人员报备符合者计入完成数,每季度筛查人数不低于目标人群的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月一通报,每半年一计分,年底对全年进行一次计分)

5、母子健康手册。

全面推广使用临沂市统一编制的《母子健康手册》,推进电子版《母子将康手册》的使用。

①母子健康手册的发放率和使用率达90%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发放范围:2017年10月1日以来结婚登记、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符合产前筛查人员等。)

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半年一计分,年终对全年进行一次计分

②指导母子健康手册基本信息和个人信息的填写,并督促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已发放手册基本信息未填写一人扣1分。

③及时将发放手册录入发放系统,并完善相关信息,发放系统中已录入而户中没有的或本人不知晓的,每一人扣1分。

(四)依法行政与行风建设

1.信访稳定。积极排查化解信访矛盾,严格控制进京到省信访量,每发生一起被市认定为重大信访问题的扣2分,每发生一起被省级以上认定为重大信访问题的扣5分。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对所属村居实行一票否决。

2.舆情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媒体舆情事件。因处置不当每发生一起被市关注且来人调查落实的事件扣2分,引起省级以上关注且来人调查落实的扣5分。

3、政风行风情况。

①实行计划生育收费“三规范一公开”,对群众投诉举报或调查发现的乱收费、乱罚款、强行提供有偿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行为,每一例扣5分。

②群众投诉举报或经调查发现,有强制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强制落实节育措施等违反“七不准”或群众工作纪律的,每一例扣2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

①已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在当日内上缴财政的每一例扣1分。

②2016年1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人员,各社区各村及时将有关材料整理送达,每一例未按期下达告知书、决定书的扣2分。

③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及时纳入征信系统。出现弄虚作假导致无法起诉或不良后果的,报党委政府研究追究计生包村人员责任。

④查实社会抚养费白条征收、无条征收的,每一例扣2分。

(五)利益导向、计生协会组织建设

①村级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健全,作用充分发挥,做不到各扣3分。

②法定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落实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落实到位,每一人做不到扣1分,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经审核,属不符合奖扶特扶人员上报差错的每一人扣1分。

③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精准扶助、精细关怀,妥善解决合理需求,每一人做不到引起群众信访案件的扣2分。

④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体现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落实联系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医疗保障措施、经济扶助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每一项做不到各扣1分。

⑤规范出具各类计生证明,每一人未按要求出具扣1分。

(六)流动人口服务

1、将所有流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纳入服务范围并录入省流管平台(包括流出省外),每一人未纳入服务范围的扣2分,录入信息不全的扣1分。

2、被市以上反馈强制流动人口返乡查体或强制流动人口寄回健康查体证明的,调查属实的每例扣2分。县接到强制流动人口返乡查体或强制流动人口寄回健康查体证明的,调查属实的每例扣1分。

(七)日常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按照工作安排,上级将定期对该项工作通过电话、第三方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所扣分值直接计入各村全年考核成绩,具体考核标准为:

1、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已婚育龄妇女,联系电话是空号或不准确的,每一人扣5分。

2、抽查考核内容包括:村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生育服务手册》发放、生育证发放、节育措施落实是否与实际一致、药具发放服务、孕期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建档服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服务、健康服务查体、产前筛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等,经调查,做不到每一人扣1分。

3、对方案所有内容根据工作要求纳入日常考核,进行月与季考核通报。

4、加减分项目

①在县级以上的各级综合考核中,样本点成绩位于前1/3的按县、市考核分别加村考核分3分、5分,并按所扣分值扣所在村;位于中间1/3的按县、市实际扣分2倍的分值扣所在村,位于后1/3的按5倍扣分并按每分500元兑现罚款,罚款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②承办现场会、为举办现场会提供场所的或对全镇计划生育作出贡献的村,根据上级对乡镇考核情况进行加分。

③2018年的出生数,各村以我镇石梁村育龄妇女为基数实行加分,石梁村每例加0.5分,其他村居以此类推。

三、组织实施

由镇卫生计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