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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30-2017-00013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17-09-3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9-3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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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非煤矿山实际,制定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会议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着力点,与全镇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上下联动,统筹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全镇已复工和未复工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有关证照情况。矿山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健全从矿长到所有岗位职工、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取得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新进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的职工是否按规

程规定时间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是否进行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安

全设施竣工后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国家、省和市统一部署划分本单位风险点,是否对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对危险源是否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是否全员全过程运行“两体系”。

5.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承担矿山外包工程的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发包单位是否按国家要求的统一格式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发包单位是否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6.检测检验工作开展情况。提升、通风、供电、排水、压风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周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

7.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是否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演练。

8.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排土场(含废石场)是否制定并落实边坡垮塌、坍塌等事故措施。

9.尾矿库管理。是否有年度放矿计划并按计划排放;上游式尾矿坝堆积至1/2-2/3最终设计坝高时,是否对坝体进行一次全面的勘察,并经由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价并确定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排洪系统是否齐全有效;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四等以上尾矿库是否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正常使用;尾矿库周边是否存在采石爆破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等。

10.采空区治理情况。金属矿山采空区是否进行充填,非金属矿山采空区是否采取崩落或者加强支护等措施。

11.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报废的井筒、钻孔是否及时封闭,凹陷型露天矿山截洪沟和排水设施是否完好。

四、检查的方式

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县安监局将对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20%。

五、工作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开始,12月中旬结束,共计5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各有关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1月)。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全省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责令企业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20日)。镇政府抽调有关部门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要深化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严禁“首查不罚”、从轻处罚和久拖不办。

(三)抓好统筹兼顾。各有关部门、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统筹兼顾,将大检查与全镇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汛期安全生产等工作相结合,与年度非煤矿山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加强调度总结。镇安监办要及时做好本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和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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