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9-30-2017-000134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17-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9-30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着力点,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上下联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
主要是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批发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
1、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情况。
2、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队伍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情况。
3、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情况,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4、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签署公布、修订、备案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情况,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情况,重点岗位制定发放应急处置卡情况。
5、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情况,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6、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7、设置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情况,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先期处置情况。
四、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8月1日-8月15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方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集中检查阶段(8月16日-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都要责令企业按时整改。
(三)督导抽查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将定期进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媒体跟踪曝光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隐患将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五、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按照“企业自查自改、部门全面检查、镇政府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抽查工作由镇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执法力量和辖区内企业的分布、类型、数量等情况,确保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
(二)注重检查实效。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要认真学习,做到准确掌握各项要求,熟练运用执法标准。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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