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13-2017-00014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道托镇 | 成文日期: | 2017-10-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道托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10-13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道托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考核方案
道托镇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业民营经济工作考核办法
(70分)
为确保2017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大办、社区、部门、行政村。
二、考核范围
(一)重点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商贸、旅游项目。
(二)小微项目: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物流等小微项目。
三、任务目标
各大办、社区、部门、行政村按照年初承诺目标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重点招商项目考核:
1、招商信息(20分):按时上报招商信息,经核实真实有效的每条得0.5分,得止5分;项目信息正常推进,通过评审的得5分;项目落地得10分。
2、项目推进(30分):(1)实行各大办包扶项目制度。根据项目选址、项目性质等情况,确定项目帮扶大办,由帮扶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落地推进,每落后一次节点扣2分。项目形象好,顺利迎接市县点评的得5分,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项目选址本镇的,项目落地村社区负责土地流转及地上物赔付,按时完成得30分,完成不的扣30分;(2)实行相关手续限时办结制度。土地、规划、环保、安监、水土、水利、节能、工商、税务、食品、交通运输、消防等相关手续由分管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每项扣5分。(3)对企业帮扶人员、迎查抽调人员在全年综合考核中给予酌情加分。
(二)小微项目考核:引进落地一个小微项目(工商、税务、法人身份证等手续完备)得5分,经县招商局认定得5分(现有项目提升的减半得分)。
(三)对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实行最大标杆法赋分,最高分60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四)工业民营经济考核:
1、市场主体发展(4分):年内每新发展一户法人企业得2分;新发展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一户得2分。以年度内办理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中小企业培育(3分):协调企业解决用地、厂房等困难,促进企业发展,新培育一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按工信部划型标准)得3分、2分、1分。
3、产业转型(3分):各村协调企业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得1分,协调完成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每户得2分。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