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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dtz2331108/2020-00003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道托镇 成文日期: 2020-10-30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道托镇关于深入推进村级道托镇关于深入推进村级
发布日期: 2020-10-30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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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根据中共沂水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沂水县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推进方案》(办字[2020]沂水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进我镇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要求,以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为重点,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为核心,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职责权限,理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体系,努力探索一条规范严谨、高效实用的村级民主管理新途径,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做到“五个坚持”,即:

1、坚持村民自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支持村民自主办理村级事务。

2、坚持依法管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应当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基层民主自治形成的村规民约,管理村级事务。

3、坚持完善制度。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运行程序、信息公开及权利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4、坚持公开透明。按照能公开则公开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推进权力事项、制度、流程、结果的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坚持简便易行。充分结合各村实际,明确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务求具体、清晰、易操作,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三)总体目标。以《沂水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为基本遵循,推进“345”监督体系运行。即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为基础,以小微权力清单化、清单运行流程化、权力操作阳光化、监督约束常态化“四项机制”为核心,以一个可抓总的办法、一系列可遵循的制度、一套可操作的流程、一批可复制的典型、一体可推进的监督约束机制“五个一”运行机制为根本,着力解决权责不明晰、权力不规范、用权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扎紧扎严村级小微权力制度“篱笆”。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级自治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参考县委提供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对村级组织应办理的事项、不应办理的事项进行梳理、归纳、审核,形成清单。将农村基层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危房改造、五保低保等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列入权力清单目录。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没有党委、政府委托或者没有经过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应当予以取消。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不搞一刀切,一定要结合各村自身特点,可以删减、可以增加、可以合并,形成各村自己的模式。

(二)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对照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参考县委提供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图,对权力的运行依据、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要求、纪律规定等,以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形式予以明确,严格照章行事。按照简便高效要求,明确事项办理的具体步骤,设置运行程序,绘制成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清单的设置、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操作流程的设计,由镇小微权力运行办公室审核把关,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推进村级权力公开公示。建立健全内容真实、时间及时、简明易懂的基层权力透明公开制度。在公开内容上,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党务、村务、财务,实行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努力整合公开平台,通过“三务”公开栏、灯塔-党建在线和党群微信群等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墙体、公开栏等固定载体,长期面向全体党员、全体村民公示,并对办事群众做好解说,做到真公开、看的懂、查的清、便咨询。

(四)拓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重点监督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监督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廉洁办事。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等四项监督权力的运行边界,制定完善监督目录,确保监督到位、公正高效。镇小微权力运行办公室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以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握不准或与村“两委”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自我协调的事项,镇小微权力运行办公室要及时帮助解决;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受到无理阻扰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要及时进行协调,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严肃查处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威胁、打击报复等行为,为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责任追究。镇党委、纪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做好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化工作,着力解决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损公肥私、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严肃查处。对无事生非、刻意刁难,甚至无端诽谤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法依规作出处罚。镇纪委要将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机制“四个一”工作的延伸,把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实绩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不认真履行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致使推进工作进展缓慢、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纪行为进行问责。

三、职责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主体职责。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机制,对各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同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村干部述职述廉评定相挂钩,与村干部薪资相挂钩,促进道托镇各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二)村级组织职责。村党支部是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化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小微权力清单编制、规章制度和权力运行程序制定,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协商拟定农村基层权力清单、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程序和廉政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答复和纠正,遇有重要情况须及时向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报告。

(三)相关部门职责。镇小微权力运行办公室负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化牵头推进工作,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示范指导,强化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四、实施步骤

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10月10日前)。组织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的文件精神,统一班子成员思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道托镇关于深入开展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10月20日前)。召开全镇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会议。参会人员:镇党政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各村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讲解推进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相关文件精神,学习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11月-12月)。在全面推开的同时从全镇43个村街选西道托村、韩家曲和牛心3个示范村,同时充分发挥三个试点村的模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将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向全镇推广,通过实施观摩学习,先进带动后进的措施,确保全镇所有村级党组织按图操作、照章办事、阳光用权。期间,各社区包点组长进行督导,抓进度、抓规范,全面推行实施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建设,确保全镇所有村达到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制度化、公开透明化。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0日前)。镇直各有关部门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为长期实施提供依据。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查遗补缺,认真总结,注重把典型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巩固扩大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体系建设成果,始终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托镇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实行班子成员分工督导负责制,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各村(街)、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镇小微权力运行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责任机制。把推行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宣传引导。把《沂水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作为村干部日常学习的必学内容,纳入村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村务公开栏、村级文化广场、宣传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权力清单内容。要突出宣传实效,通过开展知识宣讲、漫画图册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

(三)强力督导检查。镇小微权力运行办公室在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不同阶段加强指导、督导和检查;了解和掌握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进度和状况;要抓好建设进度和日常考核,强力推行全镇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四)注重工作实效。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重点要在解决农村权力运行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真正压缩村级组织权力操作暗箱空间、打破权力运行“潜规则”,建立并形成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要注重结合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既要借鉴县委下发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模式,又要防止照搬照套和简单“一刀切”。要加强思想引导,统一村干部思想认识。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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