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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ljqz2322108/2023-00004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龙家圈镇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龙街发〔2023〕20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龙街发〔2023〕20号龙家圈街道党工委关于开展党建引领 “三清三强”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4-30 效力状态:
统一编号:

龙街发〔202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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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挖掘村级增收潜力,化解村级债务,优化干群关系,建立农村集体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党建引领“三清三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三清三强”活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子,彻底解决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资金支付不规范,资产资源底子不清,往来帐目不明,部份群众诚信度不高、民主程序不到位,经营性合同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增强村级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全面助推清廉村居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三清”即:一是清资产。对辖区内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彻底清理。如:上级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增收大棚、厂房、沿街楼;村集体自用的办公设施设备;村民共用的路灯、道路、自来水、上级投资的农田水利设施等公益设施设备;二是清资源。对辖区内所有荒滩、荒山、水库塘坝、有偿承包地、林地、园地、村周边角地、村内闲置宅基地等进行全面清理;三是清资金。对辖区内村代管资金、村集体与村民之间内部往来帐等进行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要突出对经营性资产的清理清查,对资产产权界定不清的重新界定;对合同不规范或无效的重新修订;对帐内帐外的内部往来帐务进行清收清偿,特别是对户内有承包地而未按期履约的要根据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清收;对清查出的闲置未利用的资产进行盘活;

(二)“三强”即:一是强班子队伍。三资清理是检验班子队伍能力重要举措,通过清理,理顺干群和内部经济往来两个关系,增强两委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强村级增收。通过三资清理,盘活闲置资产、资源、资金,挖掘增收潜力,助力村级增收;三是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通过清理可以将清理出的闲置资产、资源等生产要素注入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富车间等,进行规模化、集约化、托管化运营,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本次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沂办发〔2019〕36 号《沂水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要求开展工作,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以事实为依据,认真细致、全面彻底地清查核实,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真正做到数据准、材料全、底数清、问题解决彻底,将清理工作抓全、抓深、抓细、抓透、抓实。

(三)干部带头原则。充分发挥“三清一带头“作用,三清,即历任干部自身清、党员清、干部及党员亲属清;一带头,即:党员干部带头。

(四)集中研判原则。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尊重历史和事实,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在充分论证、分类实施基础上,一事一策,特殊情况按照一事一议与集中研判相结合,坚决杜绝损害集体利益和少数人侵犯多数人利益现象发生,做到问题处理客观公正。

(五)同步处理原则。清理过程中遵循债权清收与债务清偿同步进行,对于清收债权不足以支付债务的,与户签订分期分批支付协议,并挂帐处理;对于拒不缴纳的户要开好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司法程序予以收缴,同时对该户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负面清单管理。

(六)民主公开原则。活动要与清廉村居建设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对集中活动各阶段工作全程公开,对清查数据及处理结果均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取得群众理解、认可与支持。

(七)维护稳定原则。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在充分保障稳定的前提下,妥善彻底地处理好各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活动自5月1日开始至7月30日前完成,历时3个月。整个工作分准备、实施、总结验收3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10日)

1、健全组织架构街道成立由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相关业务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活动开展。同时成立由纪工委牵头的督导考核问效组,具体负责督导考核。各村要相应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人)任组长,其他“两委”成员、村会计、村出纳、监事长、部分党员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中的调查摸底、核实登记、审核认定、问题处理等具体工作。

2、组织业务培训。街道经管站负责对参与本次活动的街道、管理区、村两委干部、会计、保管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明确清理活动工作要求及有关政策和口径等。

3、加强宣传引导。各管理区各村要充分利用三务公开栏及“村村响”大喇叭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10日)

1、清查登记(202351日至5月10日前)本次清查要与历次年度清产核资、农村财务清理数据相结合,要突出对资产、资源、合同、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登记,在清查登记过程中要通过搜集相关原始材料和历史证明材料、与相关人员核实核对、实地查看查验等途径一一核实,彻底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村三资清理工作组要认真填写清查登记表,以备审核认定使用。

2、审核认定(2023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前)。在管理区指导下,村两委及工作组审核认定后,将审核认定结果在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审议,对有异议的工作重新审核,要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清理问题本级无法核实认定和处理的,村主要负责人形成书面材料,经管理区书记审核签字后报街道清理研判工作组研判解决。

3、认定公示(202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前)。审核认定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具体、清楚、明细,村主要负责人及清理工作成员在公示表上签字确认,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表上要注明活动领导小组监督电话,公示期间如有异议,3天之内需重新核实清楚,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直到无异议为止。

4、债权清收债务清偿(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前)。认定公示期满,村工作组对债权进行清收,根据清收情况及时对债务进行清偿,清收清偿期间可以一对一割账,杜绝三角债割账。割账完毕村收取的债权余额必须于次日上交街道经管站帐户,严禁坐收坐支现象发生。

5、处理结果公示(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前)。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后,村工作组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要设立固定的意见箱,搜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等,确保问题处理合法、规、合情、合理、彻底得当。

6、帐务处理(2023年7月30日前)。清理完毕及时到经管站处理账务,需清偿的及时使用银农直联申请,对于暂无力清偿的挂帐处理。

7、合同规范(2023年5月1日至7月30日前)。各类经营合同的规范与清理与活动全程同步,对口头合同、无效合同、不规范合同进行规范,经管站提供耕地和四荒等合同样本,各村可根据情况自行修改,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村两委、经管站各存一份,届时经管站逐份销号。承包期限耕地不能突破2028年,四荒等不超过30年,本次清收结束后提倡一年一收,但收取年度最多不能超过本届村两委干部任期。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7月1日至7月30日)

1、自查总结。活动结束以管理区为单位对清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扫尾,并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对清理活动材料分类整档,报街道清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检查验收街道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管理区、村上报的材料档案整理,帐务处理,合同规范等情况等通过听、查、看、问等方法进行验收,对清理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清理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管理区、村主要负责同志实施问责。

3、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管理区、村、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该项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实现村集体增收和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二)严格把握政策。各管理区、各村要严格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统一政策界限和处置口径,在活动过程中遇到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或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统筹研究解决。同时各管理区、村要高度重视活动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涉及集中清理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要及时报街道纪工委、信访办受理并妥善处置,及时化解矛盾、清除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好农村稳定。

(三)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督导,严格审核清理结果,督导考核问效组要统筹做好过程和结果的督导考核,落实责任追究,推动清理活动工作扎实开展。

(四)完善结果运用。活动结束后,各管理区、村要将清理出的闲置资产、资源盘活作为以后工作的重点来抓,工作中要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富经济的创建、培育、提升相结合,为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后续动力奠定基础。





                                                                                                                                                                            龙家圈街道党工委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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