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3-00003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龙街办发〔2023〕21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龙街办发〔2023〕21号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龙街办发〔2023〕21号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1〕24号)、临沂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6号文件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26号),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居民医保、居民养老参保覆盖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时完成2023年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
二、缴费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征收对象。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征收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标准及财政补贴标准:选择缴费1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选择350元档次的,补贴40元;选择缴费500元档次的,补贴60元;选择800元、1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80元;选择3000元档次的,补贴90元;选择5000元、8000元档次的,补贴100元。重度残疾人(残疾一、二级)和脱贫户与动态监测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为鼓励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后(不含补缴年限),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适当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征收对象。具有我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县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2.征收标准。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标准、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困难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户、持证残疾人、计生奖扶对象、重点优抚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等个人不缴费的特殊人员也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否则无法正常享受待遇。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两险集中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街道组织召开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模式、征缴时间及征缴工作步骤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二)清册发放。人社所提供给各村代办人员居民参保登记清册,税务分局提供去年各村居民正常缴费信息清册。各村代办人员根据两清册进行比对确认,确定好今年需要正常缴费的本村居民,然后开展集中扫码支付或代收工作。
(三)征收费款。各村(居)集中缴费期间主要通过集中扫码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准确选择缴费人缴费档次、缴费金额等信息。未使用智能手机的缴费人可以将现金交给村委指定的代办人员帮助缴费,村委代办人员收取现金时按税务部门要求向缴费人提供缴费凭证(社保费缴费专用收据)。集中缴费期结束,各村居要将加盖税务局缴费公章的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督导调度。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期间,县税务部门每周将费款入库信息与人社系统、医保系统参保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统计,并形成《各乡镇(街道)集中征缴进度表》进行通报。县税务局和医保局将对18个乡镇的参保缴费情况按照《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转化赋分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街道66个自然村。
(二)考核内容: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龙家圈街道两险征缴计划一览表)。
(三)考核奖惩:1、截至2023年11月30日,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计划数达到97%的不进行减分。未达到97%的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直至完成。2、截至2023年12月10日,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计划数达到97%以上部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3、截至2023年11月30日,对街道工作人员分配居民医保参保任务数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每少完1人,扣站所1分,大办0.5分。4、因工作失误造成漏保、错保等给居民造成不能参保,不能报销的,一律由村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由管理区书记、村居主要负责人负责解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两险缴费征收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落实。细化分解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征收任务。
(二)强化培训,优化服务。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医保等部门加强对村居经办人员的培训辅导,确保业务人员对缴费流程、系统操作应知尽知详知,切实提升街道两险费征收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两险参保缴费重要意义,讲透政策,讲清程序,营造踊跃参保的浓厚氛围。
(四)多措并举,确保实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管理区、各村居要严格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因工作失误导致漏保、错保的,街道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将实施组织约谈,确保集中征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龙家圈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龙家圈街道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一览表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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