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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ljqz2322108/2021-00005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龙家圈镇 成文日期: 2021-04-29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龙街办发﹝2021﹞11号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农村社区村民委员会设立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21-04-29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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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根据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经分析论证和社区户代表会议通过,拟将我街道后马荒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后马荒村村民委员会、峪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下峪子村村民委员会、泮池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泮池沟村村民委员会、寨里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寨里村村民委员会、清源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前埠子村村民委员会、柳泉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柳泉村村民委员会、康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康庄村村民委员会、诸坞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诸坞村村民委员会、北越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北越庄村村民委员会、盆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盆山村村民委员会、草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草沟村村民委员会、柴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柴山村村民委员会、龙盘峪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龙盘峪村村民委员会、肖家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肖家沟村村民委员会、里万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里万村村民委员会、泉沟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泉沟村村民委员会。其原管辖区域不变。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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