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27-2017-00022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对圈地修坟和丧葬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7-27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对圈地修坟和丧葬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圈地修坟和丧葬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沂水县关于大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和《龙家圈镇关于规范殡葬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2017年6月10日至6月28日对镇内圈地修坟和纸扎店、棺材店、墓碑店等丧葬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水平。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遏制圈地修坟现象,恢复耕地,保护土地资源;彻底取缔纸扎店、棺材店、墓碑店等丧葬市场,倡树文明新风,破除丧葬陋习。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6月10日-6月13日)
各管区、村要开展动员宣传,并对已拉围墙圈占耕地、林地等用于修坟的和5月28日后突击修坟的,及辖区内的纸扎店、棺材店、墓碑店等丧葬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相关情况汇总后报民政所。
(二)全面清理阶段(6月14日-6月21日)
对于圈地修坟的要进行全面清理,要求拆除围墙,恢复土地原状。5月28日后突击修坟的要予以取缔,坚决禁止在公墓外自行修坟。同时,清理辖区内的纸扎店、棺材店、墓碑店等丧葬市场,动员转型到戴白花、黑纱、墓碑刻字等提倡的行业,不符合“五提倡、五取消、两禁止”要求的一律关门。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2日-6月28日)
镇里将成立由民政、绩考、国土、执法、乡建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发现一处应报未报的罚管理区书记、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各1000元。在规定时间内对圈地修坟和丧葬市场清理不到位的,每拖后一天罚管理区书记、村主要负责人各100元,直至清理完成。6月10日后新修坟的,按照《龙家圈镇殡葬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圈地修坟和丧葬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下步规范殡葬管理的基础工作。各管理区书记、村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引起足够重视,制定推进措施并严格执行。各大办要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殡葬改革宣传,让群众对“五提倡、五取消、两禁止”内容耳熟能详,自觉接受新习俗,自愿到公墓进行安葬。对已圈地修坟的和丧葬旧俗店铺要加强思想教育,劝说圈地修坟的主动拆除围墙,丧葬旧俗店铺主动谋求转型。
(三)强化督导考核。实行日调度制度,每天通报工作进度,督促后进完成任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管理区书记、村主要负责人停职专抓该项工作。同时设置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出的弄虚作假行为从严进行处罚。
举报电话:0539-23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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