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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27-2017-000227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龙家圈镇 成文日期: 2017-07-2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关于立即开展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大检查、快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7-27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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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家圈镇人民政府

关于立即开展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大检查、快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建设领域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快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整治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整治范围

全镇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村镇建设工程均在本次检查整治范围内。

(二)检查整治内容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经培训合格的村镇建筑工匠;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严禁进入施工工地;施工现场周围应按标准设置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应齐全并悬挂于明显位置;物料堆放地面要平整坚实,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标准要求,不得占用正常通行道路,如需临时堆放,四周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必须悬挂红色警示灯。

2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所有用电力设施须由电力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进场电缆(线)应先进入配电箱,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接零保护设置要标准到位,漏电开关要灵敏可靠。

3起重机械及吊装管理。进场起重机械必须为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起重机械,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装、支撑要牢固,作业半径内道路、人行通道等要做好防护,不得在高压线下作业,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十不吊”要求。

4脚手架、模板支撑等安全管理。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2层及以上建设必须搭设安全网;模板支架拉结要牢固,支架下垫板应符合承重要求;模板拆除要遵循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主承重模板后拆次承重模板,自上而下、逐次进行,不得采用大面积撬落方法,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5基坑(槽)安全管理。基坑(槽)开挖较深时应放缓边坡,并辅以支撑,及时清理周围堆土,已挖好的基坑(槽)应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

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高空作业时,工具、物料等应放置牢固,防止大风吹袭时坠落伤人,同时施工人员要注意躲避。

二、检查整治时间节点

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单位自查2017531日至63)。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居)要立即全面排查所有在建工程并逐一建立台账(于6月2日下午5时前报镇乡建办);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深入排查现场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2、全面检查201764日至611)。镇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专业人员全面开展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检查实效。

3、整改落实2017612日至18)。镇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问题到位后销号。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行业监管职责,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镇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督促解决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二)严格检查执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顶格处罚,并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大检查、快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居)每出现漏报建设扣管理区5分、村10分;每有一处建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扣管理区5分、村10分,并实行滚动考核,直至整改完成销号。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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