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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27-2017-000230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龙家圈镇 成文日期: 2017-07-27
发文字号: 公文类型:
标      题: 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7-27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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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家圈镇人民政府

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各企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5 月 28 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郯城县高空坠落事故、沂南县养殖场坍塌事故等教训,切实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从现在开始到 8 月底,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现在开始到8 月 31 日结束,6 月 5 日前为部署阶段;6月 6 日至 8 月中旬为集中检查、督促整改阶段;8 月下旬为总结阶段。

二、检查重点

(一)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法、项目开复工手续是否完备,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有无资质、是否编制安装拆卸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程序要求,安装和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是否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在使用过程中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等。检查过程中要突出现场,紧盯隐患,严查真改,不留死角,确保施工安全。(牵头单位: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道路交通领域:要严格源头监管,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抓好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安全检查,重点抓好城郊、乡镇驻地及县乡道路等重点区域路段的巡查检查,特别是过境车辆较多的马池水、小匡庄等路段,一定要严格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牵头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园安全领域: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

上下学交通、校园暴力等为重点,认真开展校车、校园及其周边安全检查,严格整改前期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牵头单位:教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运输,以及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等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牵头单位: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六)消防领域:要以商贸物流、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等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隐患问题。 (牵头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七)粉尘涉爆、涉氨领域:重点整治粉尘企业厂房违规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未按要求配齐通风、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和独立除尘装置等;集中整治涉氨制冷企业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牵头单位: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八)民爆器材领域:重点打击生产企业“四超”(超员、

超量、超时、超产)和“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行为。(牵头单位: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注册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气瓶充装企业是否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充装等情况,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相关要求等。(牵头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十)旅游领域:加强对各类景区安全管理,加大对游乐设备设施等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牵头单位: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同时,金融、农林水利、矿产资源、工商贸、水上交通、

卫生、商务等领域也要由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开展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专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重点,切实做到任

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真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方案,明确时限,落实人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停业,未完成整改任务前不得复产;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无望的,必须坚决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对边排查隐患、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完善隐患整改流程,全程跟踪落实,严防一挂了之。

(三)强化督导,及时调度情况。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调度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对工作被动应付的单位严格按照机关岗位制考核。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请于7月 1 日和 8 月 1 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电子版),8 月 31 日前报送整个夏季大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

报送地点:镇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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