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7-27-2017-000235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成文日期: | 2017-07-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关于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 ||
发布日期: | 2017-07-27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关于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龙家圈镇人民政府
关于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巩固城乡环卫保洁成果,打造生态美丽新农村,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沂水县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长效机制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以城带乡、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围绕“完善机制、有序运行、全民参与、群众满意”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要求,将农村环卫工作与城市环卫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全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整洁乡村、美丽乡村、风情乡村建设,实现美丽乡村梦、美丽家园梦、美丽生活梦。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逐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镇环卫所具体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推进和落实。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将其作为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立足实地,因地制宜,继续推行县环卫处全托管和乡镇统一管理两种模式。
1、县环卫处全托管的26个村及镇驻地,由县城管执法局环卫处按照“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全面负责托管范围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中转站工作人员、村庄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均由县环卫处统一管理、使用。
2、环卫处托管以外的村由镇统一管理,各村负责辖区内道路、村庄的清扫保洁,并将各村收集的垃圾运到垃圾临时存放点(或垃圾填埋场)。垃圾临时存放点(或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村庄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由镇环卫所统一管理、使用。明确1名村干部兼任环卫监督员,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搞好村庄辖区环卫保洁的监管。配齐环卫巡查员(8-10个村或25-30名保洁员设1名),稳定环卫保洁队伍,做好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各管理区(办事处)要明确综治副书记负责管理区(办事处)辖区内的环卫保洁督导工作。要加强社会监督,各村要统一制作“保洁员公示栏”,将保洁员信息进行公示,并公布县环卫处、镇环卫所和管理人员的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日常管理
各村要明确日常环卫管理标准,做到辖区内的主要干道、河道沟渠、村与村之间连接路两侧,房前屋后、商业店铺和生产企业周围及其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积存垃圾、无杂草、无固体废弃物、无乱贴乱画;村内主要街道保洁达到“两无两净”标准(即村内主要街道无垃圾、无杂物,路面干净、排水沟畅通干净),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树枝无明显悬挂垃圾,干线公路两侧、道路两侧、河道两侧、林带周边等整洁、无积存垃圾,可视范围无生活垃圾堆,垃圾桶(箱)等收集设施周围无垃圾堆积、所有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四)明确有偿服务
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倡导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环卫意识,激发全民参与环卫事业的新高潮,明确城乡环卫一体化有偿服务的现实意义,让城乡居民真正参与到这一行动中来。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由各村对本村居民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收取垃圾清理有偿服务保洁费,存入经管站专户管理。用于各村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设备维护,保洁员工资发放,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建设更加美丽的家园。对保洁费征收完不成的村,缺额部分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扣除。
(五)坚持舆论引导
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条幅,广播喇叭等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现实好处、好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倡导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环卫意识,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环卫事业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工作考核
由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绩效考核办、行政执法办、环卫所等业务部门,对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1、对村级考核。镇负责对各管理区(办事处)、各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环卫管理机构设置、保洁队伍配置、环卫作业质量及环卫设施建设、维护、使用等。考核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实行量化打分,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考核。
2、对保洁员的考核。查人与督事相结合,由镇环卫所组织人员每周一次对各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情况和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实地查看量化打分,月末汇总,考核结果作为环卫人员绩效考核报酬发放的依据。
3、考核奖惩。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奖惩力度,镇里将拿出部分资金,对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百姓满意的村进行奖补;对在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中工作被动,成效不明显,村民意见大的村进行处罚。考核综合得分与镇财政城乡环卫一体化补助资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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