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01-2017-000032 | 主题分类: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成文日期: | 2017-12-01 |
发文字号: | 公文类型: | ||
标 题: | 红白理事会章程 | ||
发布日期: | 2017-12-01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居)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由党员和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在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中,党员干部要在红白理事会中担任主要职务。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街道)红白理事会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宜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婚事坚持喜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2、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镇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精神,制止土葬,协助乡镇(街道)、村(居)抓好本村(居)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和陈规陋习。提倡短丧,倡导圆坟、五七、百日等合并进行,取消多日丧;提倡戴白花、黑纱、鞠躬,取消披麻戴孝;提倡播放哀乐、介绍生平,从简摆祭,取消泼汤;提倡饭菜从简,取消大摆筵席;提倡文明丧葬,取消焚烧纸牛、纸马等各类扎彩;
3、村(居)民去世后要在镇统一规划的公益性公墓内安葬,禁止圈占耕地修坟,禁止乱埋乱葬。提倡直接埋葬骨灰盒,取消装棺再葬,禁止举棺;
4、提倡文明、环保祭扫。节日祭扫不烧香,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通过敬献鲜花、花圈等方式缅怀故人,或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集体追思活动。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按本章程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 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乡镇(街道)红白理事会的指导,并定期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殡葬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改革和简化婚丧程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 不在婚丧事主家吃喝。
第十三条 确保婚丧程序一致性,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红白理事会成员如有违反,清除红白理事会队伍,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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